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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招办2017天津中考报名工作规定

来源: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1-3 21:15:52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津招办中发〔2016〕25 号
天津市中招办关于印发《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学生切身
利益,关系招生公平,关系社会稳定。各区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
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逐
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确保报名工作安
全平稳。
现将《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2016 年11 月1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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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7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
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
求回津升学者。
(四)符合津教委〔2011〕103 号和津教委中〔2008〕19 号
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
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六)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
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审核
同意后,可按外地考生身份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
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以上报考者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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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户口所在区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0 日至 31 日,逾期不再补报。户籍动迁学生进津手续原
则上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办理报名手续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
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
须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学籍校
公章。证件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
(二)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由学生学籍校负责;其他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区
中招办负责。
(三)经各区中招办最终审查确认,报名资格合格的应届初
中毕业生,均须填写《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见附件 1)。
四、信息采集
(一)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
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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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中招办将报考者在八年级参加学业考查时采集的数
据统一导入“管理系统”,作为 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
的基础信息。
(三)各学籍校在各区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工作进程,
依据经审查合格的《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通过“管理系统”,分步完善考生相关报名信息。
(四)现为八年级学生,其参加 2017 年学业考查所需相关
信息的采集与2017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一并进行,
各区中招办依据学生的实际信息及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
息管理系统”中的有关信息,组织人员导入(或录入)八年级学生
参加学业考查所需相关信息(相关要求见附件 3)。
(五)报名照片采集须按照要求进行。背景布选取浅蓝色。
采集的图象大小为 240×168(高×宽)像素,文件不超过 40K。
文件存储为 JPG 格式。图象文件名为*.JPG,其中*可用报名数
据库中已经存在的 10 位考生号、19 位全国统一学籍号、18 位
身份证号,这三类信息中的任意一类命名。
(六) 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组织各区进行核对,
分别组建 2017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信息库和八年级学生基
本信息库。核准后的考生基本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体育统
一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和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依据。
(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报考者的学籍情况进行核查。
(八)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将对报考者的户籍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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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核查,各区中招办要按照要求准备报送相应信息及材料。
五、回户籍区升学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市内
六区者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升学,所
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
(二) 准备回户籍区升学考生的申请手续,随 2017 年天
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一并在学籍校办理,考生须在
《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中填写“是否申请回
户籍区升学”选项及“申请所回区”选项。
(三)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考试统一
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四)办理回户籍区升学的书面材料审核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回户籍区升学申请。已办理回
户籍区升学手续的考生不得撤销或变更申请。
六、纸介质档案组建
各学籍校须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前完成应届初中毕
业生档案组建工作,并将材料(见附件 4)装入市中招办统一印制
的“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袋”内。
七、报名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公平、公正,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实行
初中校、区中招办、市有关部门三级资格审查的程序,按照“谁审
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审查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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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资格。在此基础上,市中招办协同教育、公安等部门,查
验报考者的相关信息材料。
(二)对于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
核,初中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校一律不得接收非本校学
籍学生报名。对于不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报名资格
审查工作,区中招办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
职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对考生各项信息的复查,确保信
息的完整、真实、准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实身份信息的,将取消该生的报名
资格、考试资格及参加录取的资格。对于报名资格审核不严,造
成恶劣影响的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区中招办、各初中校,须加大宣传力度,将 2017
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等通知到每
一位学生。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要有专人负责做好相关政策、
规定的说明、解释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附件:1.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2.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客户端应
用条件
3.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4.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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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
考生号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学籍号 毕业学校所在班级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派出所
现居住地址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天津市 邮编
户籍类型本栏由学籍学 □ 本市城镇 □ 本市农业 □ 蓝印 □港澳台 □ 外地 □ 其他
校审核填写 体检结论□ 合格 □ 合格专业限报 □ 不合格
体育测试项目 必测
项目
□男1000 米
□女800 米
选测
项目
(一)
□50 米
□一分钟跳绳
□立定跳远
选测
项目
(二)
□掷实心球
□引体向上(男生)
□仰卧起坐(女生)
是否申请回户籍区升学 □是 □否申请所回区
与本人关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蓝印户主姓名 蓝印户主身份证号
学生签名 签名日期2016 年 月 日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2016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验核人签名验核日期201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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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学校须分步完善学生的体检结论、体育测试项目等信息
并在相应项目前的方框内画“√”。
2.凡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须在学籍号栏目填写本市学籍辅
号;凡不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须在学籍号栏目填写全国联网学籍
号。
3.户籍类型为“蓝印”的学生,须填写表中“蓝印户主姓名”、
“蓝印户主身份证号”项目
4.本表所填内容须经学籍校初审,区中招办审查确认后,
再按要求输入计算机。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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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
管理系统客户端应用条件
一、系统运行环境
本系统设计客户端采用 windows 操作系统,普通 PC 平台。
二、硬件运行环境要求
1.客户端 PC 硬件要求
PIII 600 CPU
128M 内存
10G 硬盘空间
100M/10M 网卡
2.上网条件
普通 ADSL 宽带上网
3.摄像条件
USB 摄像头,像素在 100 万及以上。
三、软件运行环境要求
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客户端程序要求使
用 Windwos2000/XP/2007 操作系统,IE 版本要求 IE5.5 及以上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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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对象和办法
1.在本市就读的 2015 级(即八年级)全体学生,在其就
读的初中学校进行信息采集。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尚且在外地就读,现申
请转回本市升学的八年级学生到其户籍所在区中招办进行信息采
集。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现尚不要求回本市就读
的八年级学生不予采集信息。
4.信息采集对象须如实填写《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
采集登记表》(见样表)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16 年 12 月 10 日至 19 日。
三、工作程序
1.2017 年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使用“天
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
2.在各区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各学籍校须逐项审查学生
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
电子摄像并按“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要求,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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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学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完善学生
的其他相关信息。
3.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将信息反馈至各区中招
办进行核对。各区中招办组织各学籍校复核后,全市组建八年级
学生基本信息库。核准后的学生基本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
学业考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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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
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
考 生 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学籍号 现就读学校
(或拟转入学校) 所在班级 民族
身份证号 政治面目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址 派出所
本栏由学籍学
校审核填写
户籍类型□本市城镇 □本市农业□蓝印 □港澳台 □外地 □其他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家庭情况
学生签名 签名日期2016 年 月 日
父母或监护人签名 签名日期2016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验核人签名 验核日期2016 年 月 日
注:本表所填内容须经学籍校初审,区中招办审查确认后,再按要求输入计算机。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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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
1.天津市中学生学籍表;
2.天津市初中毕业生鉴定表;
3.天津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
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5.天津市初中毕业生成长记录登记表;
6.天津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登记表;
7.天津市义务教育七、八年级学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考核
表;
8.天津市学生(初中阶段)体质健康标准登记表;
9.天津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10.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
11.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政策照顾证明信;
12.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特长生审批表;
13.天津市八、九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
14.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查)成绩单;
15.其他有关奖惩材料。
- 14 -
(此页无正文)
- 15 -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报名 规定 通知
(共印80 份)
抄送: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6 年11 月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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