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州市区普通高中征求平行志愿通告
目前,市区普通高中集中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尚有部分考生因志愿填报不科学导致“落榜”。为满足该部分考生就读普通高中的愿望,现对市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征求平行志愿。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征求平行志愿对象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填报资格线的徐州市区考生。
二、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学校及计划数
在市招办集中录取现场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各校计划及代码如下:
三、征求平行志愿填报办法
1、共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
2、填报平行志愿时,应将所报学校的代码、学校名称填写完整。
四、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
根据计划1:1投档,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征求平行志愿填报时间、地点
1、填报时间:2017年7月2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予补报。
2、填报地点:中考报名所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