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庆中考方案招生政策公布 |
| 来源: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7-5-21 15:14:03 |
四、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一)加强统筹与监控。 市教体局成立了2017年安庆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担任组员,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基教科和职成教科分别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政策的制定;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体育考试、中招考务及录取等招生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教研室负责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阅卷工作和中考试卷分析;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实施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中考和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由考试院具体实施,形成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执行的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各高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高中招生的章程或方案。招生章程或方案必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有关招生信息,组织有关招生咨询活动。 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全市普通高中录取过程的监控,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经过市教体局严格按照程序录取。市教体局对于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教育工作指标中,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中。 (二)落实招生政策公开制度 各地、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结果等必须及时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指标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学校享受的分配指标额度,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本局网站公布,各初中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公示,做到毕业班教师、家长和学生人人皆知。普通高中要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留有记录材料备查。 (三)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采取统一印制招生政策明白卡、招生政策咨询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让家长知晓凡报考普通高中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招生程序录取,方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包括示范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学校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四)加强学籍注册监管 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将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普通高中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建立学籍,对确认违规跨省辖市招生的学校均关闭其电子学籍注册等功能,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实施整地区关闭,直至问题妥善解决,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再开放其电子学籍注册功能。 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与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名册进行比对,对违规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核办通过。对以异地借读为名跨省辖市招生,并在高中阶段中途办理学籍注册的要严肃审核查处。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违规主体的责任;对以不正当手段注册学籍的,将对责任主体和经办人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区各高中学校,要按照省市学籍管理统一规定,及时采集2017年秋季新生学籍信息,通过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预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分别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和职成教科。学籍上报要实行承诺制和公示制。 (五)加强收费监管 各普通高中在提前招生、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班招生时,均不得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为争抢生源,随意减免学生学费(家庭困难学生除外)。市教体局将全程监控,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六)加强监督检查 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招生期间、开学前后,市教体局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对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强迫或误导考生填写志愿、篡改考生志愿、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约谈违规学校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责成学校加强管理、迅速整改、削减或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和分配指标、对违规招生学校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违规招生学校和学校领导班子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实行招生问责制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市教育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普通高中招生纳入规范办学行为之中,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普通高中,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所属普通高中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依据省、市普通高中招生等文件制定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6月10日前,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应分别将中考和中招方案报市教体局基教科、职成教科、招生考试院备案。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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