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6月10日前,区(县)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内小学对毕业生的户籍及家庭现有住址信息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真实准确,并在学籍系统进行修改完善,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学生信息录入模板,经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上传市教育局,以便市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统计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人数。
(二)6月16日前,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市区小学毕业生分布情况和市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为学校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时间,由市教育局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籍系统为各学校设置招生计划。
(三)7月6日至7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市区范围内学生到各初中学校报名,学校审查相关资格材料进行预录取。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沧县县直学校、民办初中)招生同步进行。
(四)7月10日上午市区初中学校、沧县实验学校分别将范围内新生名单上报主管教育局。(名单按平行分班模板内容填写)
(五)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务工随迁子女携带居住证到市教育局划定的范围内定点学校预报名。
(六)7月16日上午市区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分别将务工子女新生名单上报主管教育局,由主管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确定招生名单,招生工作结束。(名单按平行分班模板内容填写)
三、平行分班及新生注册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严禁学校将录取学生按学习成绩分为快慢班或重点班、特长班等行为,今年市教育局将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实行电脑派位、平行分班,随机安排班主任。
(一)8月16日,各初中学校通知新生到校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的平行分班摸底检测。
(二)8月20日上午进行初中学校平行分班。1.市教育局领导小组成员、各校校长、报社记者、部分学生家长在指定地点监督学校微机录入人员完成本校新生电脑派位、平行分班,并随机安排班主任;2.将各校分班情况打印,发放各学校;3.将平行分班结果上传沧州教育网向全社会公布,以便学生及家长查看;4.由各初中学校将分班结果逐一通知到每个学生家长;5.同时将平行分班结果导入全国学籍系统。
(三)8月20日下午,各初中学校将学校新生分班结果张贴在校外醒目位置。
(四)个别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升学录取和平行分班的学生,由范围内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此类学生与初一复学学生的相关证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再次利用平行分班程序随机分到相关班级,并录入学籍电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