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科目考核
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5月30日前,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将本县市考核科目成绩数据库报州教育考试院。
(五)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恩施州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对初中毕业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评价方案,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在校内公示,评价结果应如实记载,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5月30日前,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将本县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数据库报州教育考试院。
(六)成绩发布
7月5日,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中考成绩,到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为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提出教学建议,由州教育科学研究院研制中考成绩分析评价报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情况,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初中学校中考成绩排名情况。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和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国际班)由省教育厅下达到学校。州教育局对全州招生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根据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县市、学校招生计划。
州直高中阶段学校及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称“国际班”)、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州招生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办学所在地县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或“生源地代码”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由州教育局从重点高中学校计划中安排。
2017年恩施州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名单及各项招生计划均在州教育局官网(http://www.esjy.gov.cn/)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凡2017年跨县市招收的普通高中学生,三年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时,将严格执行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有关政策。
(二)志愿设置
设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安排在提前批和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安排在第一批。
提前批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A、B、C三个志愿,包括普通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学校和“3+2”学校(专业)。
第一批 普通高中志愿
1.一般考生志愿:设A、B、C、D、E、F、G七个平行志愿。
2.扶贫专项计划考生志愿:设A、B、C、D、E、F、G、H、I九个平行志愿,其中两个“扶贫专项计划”志愿,即“恩施高中扶贫专项计划”志愿和“**县市一中扶贫专项计划”志愿。“扶贫专项计划”志愿只针对具有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资格并申报成功了的考生填报。
第二批 中职学校志愿,设A、B、C三个志愿,其志愿结构与录取办法同提前批。
(三)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和本人志向以及是否为“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等因素自主填报志愿。实行考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每日8:30—22:00,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上网填报、修改或查询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考生首次登陆网上志愿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填报或修改志愿后,可以再次登录网上志愿系统进行查询,若查询到的信息与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一致,可以确认操作成功。每次填报、修改或查询等操作结束时都要安全退出网页,避免信息泄露和他人恶意篡改志愿、密码或其他信息。
实行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分流方式,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未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和第二批中职学校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应适当多填学校志愿,增加录取机会。为便于计划管理和录取操作,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同一高中阶段学校的不同计划类型,视为不同的招生单位进行志愿采集和录取。
初中学校要将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地点、填报方法、填报要求以及录取批次、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录取结果查询办法等事项书面通知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县市考试招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初中学校落实到位。考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应主动及时了解考试招生信息,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填报和修改志愿。因考生本人保管不慎泄露密码、请人代填志愿、错过填报志愿时间、违反志愿填报规程、了解招生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志愿错填、漏填、无效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宣传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特别要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志愿的填报方法及时间的宣传,强化网上填报志愿的演练和技术指导,为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做到招生政策“须知尽知”,提高志愿填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禁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填代改志愿或掌握控制考生密码,禁止任何人限制或阻挠考生填报志愿,禁止任何人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学校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四)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公平。
2.不录取未报名的考生,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考生一经录取,不退录、不换录。
3.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先将填报了某一批次志愿的所有考生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排序先后将考生志愿投档到排位靠前且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排序时,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课统考总分、语文统考分、数学统考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一考生志愿投档结束后才能对下一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具体对某一考生投档时,按同一批次的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将档案投给第一个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后续志愿不再检索,结束本批次投档;若依次检索完该生本批次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该生本批次“掉档”落选,结束本批次投档。
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的录取也遵循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恩施高中及县市一中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视为单独的招生单位。
4.普通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预录取,考生报到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名册签发由州教育局监印、统一编号、加盖录取学校章和州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6.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