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高中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区(开发区)和中心城区。各区(开发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本区公布。中心城区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规定,80%招生指标分配到城区初中,各初中分配生考试成绩低于城区平均线下30分的指标收回,连同20%指标,再从高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