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根据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与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研究制定了2017年度湖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录对象。定选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政治考核合格,且参加过所在市(州)统一组织中考的学生。
二、“可比系数”计算原则
(一)确定考生成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全部科目的原始分相加得出的总分,即为考生参与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录取的成绩。如县(市、区)之间中考成绩呈现方式与高中录取办法存在差异的,由市(州)教育部门统一规范,做到同一市(州)考生的中考科目一致、呈现方式一致、单科分值一致、总分值一致。
(二)确定“参考线”。按以上确定考生成绩的方法,将本市州考生的成绩按原始总分进行排名,选定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录取“参考线”。
(三)计算“可比系数”。考生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即为“可比系数”,统一精确至小数点后八位。
(四)市州提供有关数据信息。根据军事飞行人才选拔需要,坚持特事特办。中考出分后,各市(州)根据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提供的考生名单,及时提供以下数据信息:
1.中考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即录取“参考线”;
2.考生成绩及考生本人对应的“可比系数”;
3.中考单科分值、总分值。
以上数据信息,需将电子版统计表(EXCEL格式,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学校全称、单科成绩、总分、“参考线”、“可比系数”等),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在7月10日前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和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李震,联系电话:027-87328189,电子邮箱:hubeixuegaochu@163.com,传真电话:027-87328180。
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李乾阳,联系电话(传真电话):020-38809202,电子邮箱:gzxbzx@163.com。
三、录取办法
(一)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航空实验班计划录取40名。全省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航空实验班的定选合格考生,按“可比系数”统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武汉市第六中学航空实验班计划录取40名。全省填报武汉市第六中学航空实验班的定选合格考生,按“可比系数”统一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如遇“可比系数”相同,依次按数学、语文、物理得分率从高到低录取。
(三)省教育厅根据定选情况和中考成绩确定录取名单,报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备案。承办中学及时将录取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