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衡阳市城区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计划的通知
城区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省示范性高中学校普高文化批次招生计划的50%以毕业年级当年的招生计划为基数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现将市城区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定向招生计划予以分配并公布(计划分配见附件),招生录取时按有关招生政策执行。请相关学校将定向招生计划在校内予以公布,预录的定向生名单须在校公示三天。
附件:2017年衡阳市城区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
衡阳市教育局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7年衡阳市城区省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