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设置及方式。
1.科目设置
(1)统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以下简称“政史”)、生地、体育与健康。其中九年级学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八年级学生只参加生地学科考试。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科目: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试。
(3)艺术、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仅九年级考生可以报考。
2.考试方式
(1)统考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史、生地学科(政史、生地实行合堂分卷)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生地考试后成绩封存,次年中考后计入学生中考总分,2016 年没有参加生地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可以参加今年的生地考试,考试成绩按相同标准计入今年中考总分。
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主要测试跑、投、跳三项,每项 20分,按满分为60分计入中考总分,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实验与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试主要测试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操作技术技能三项,每项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市电教站负责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测试办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2)安排好初中阶段渗透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 在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以送教上门方式开展职业教育渗透的,在初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3)体育、艺术特长生术科统一测试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