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
5.小学、初中的施教区是怎样划分的?
答:小学、初中的施教区是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办学条件、规模、适龄儿童居住情况等,依据相对就近原则按道路、桥梁、河流等自然物为标志来划分施教区范围。
6. 怎样理解“就近入学”?
答:“就近入学”的“就近”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不是指家庭住址距离某一所学校最近就属于“就近入学”。
7. 我的孩子能不能到施教区外的学校报名入学?
答:学校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是政策规定,孩子不能跨施教区择校,学校也不接收施教区外的孩子入学。家长只能凭孩子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合法固定住所等证明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入学。
8.孩子报名时要不要考试入学、缴纳学费?
答:《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不收学费、杂费。所有学校都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任何竞赛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培训证书和考级证书选拔新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有关的费用。
9.孩子入学后,学校是怎样编班的?
答: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学校将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教育部门有关人员全程参与,按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均衡分班和配置师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
10.小学入学年龄上有何规定?
答: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今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不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孩子如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11.孩子报名入学要带哪些证明材料?
答:小学入学,父母或其监护人须携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初中入学,父母或其监护人须携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小学毕业证书等到所在施教区内的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到暂住的县区教育局基教科申请就读,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中小学的布局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2.什么是“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13.父母及孩子的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时怎么办?
答: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户口与父母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14.我们没有产权住房,孩子拿爷爷奶奶的房产证能不能报名入学?
答:孩子父母没有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相对应的施教区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孩子与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三是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15.我们有产权住房,但户口一直和爷爷奶奶在同一户籍上怎么办?
答: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住房,即使孩子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产权证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6.我家有两套产权住房,孩子应到哪里入学?
答: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孩子应在家庭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的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入学。
17.家庭没有产权住房,凭本市户籍我的孩子该如何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孩子的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8.作为外来人员,我的孩子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报名入学?
答:须携带户口簿、公安机关签发并采集录入信息的有效居住证、与居住证住址相符的合法租房契约、劳动部门备案的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或营业执照、或近期税票)、毕业证书、素质报告册等,于7月1—10日到居住地县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