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陕教职办〔2017〕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报送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13号)安排,请你们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初中毕业生数等实际情况,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制定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填写《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3月20日(星期一)前通过传真报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sxzcjc@163.com。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请商当地人社部门后填报。
联系人:路程
电 话:029—88668851(传真)
附件: 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