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依据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及招生计划,经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了2017年乌鲁木齐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普通高中一批次学校录取条件、分数线。
一、汉语系
(一)2017年汉语系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5分。
(二)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等级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B等(含B等)以上;
(2)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素养达到合格;
(3)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
(4)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三)第一批次20所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班)
分数线(分)
第一中学
14
715
第四中学
8
599.5
实验学校
8
619
高级中学
8
627
第八中学
12
687
第十一中学
10
614
第十二中学
10
649
实验中学
4
609
八一中学
8
698
第十九中学
8
617.5
第二十中学
7
587.5
第二十三中学
8
667
农大附中
8
629
兵团二中
8
706
四十一中
8
654
师大附中
8
666.5
第101中学
20
587
第六十八中
8
644
第七十中
10
684.5
第一三零中
6
571
汉语系一批次保送生控制线为540分。
二、民语系维双语班
(一)2017年民语系普通高中维双语班录取分数线
民语系维双语班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5分。
(二)一批次普通高中等级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B等(含B等)以上;
(2)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素养达到合格;
(3)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
(4)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三)2017年民语系普通高中维双语班一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班)
分数线(分)
高级中学
7
564
实验中学
3
514
市二十中
7
454.5
市二十三中
5
524
第101中学
1
440
民语系维双语一批次保送生控制线为400分。
三、民语系哈双语班
(一)2017年民语系普通高中哈双语班录取分数线
民语系哈双语班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0分。
(二)一批次普通高中等级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B等(含B等)以上;
(2)体育与健康和艺术素养达到合格;
(3)地理、生物统一测试等级合格
(4)学校考查科目等级合格
(三)2017年民语系普通高中哈双语班一批次学校录取分数线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班)
分数线(分)
第101中学
1
407.5
四、照顾与加分
普通高中录取照顾与加分政策按照《乌鲁木齐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