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生招生是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单列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市、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机构要加强特长生招生过程管理,要组织和监控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是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2017年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17年6月2日前将方案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和学校要实施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普通高中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各校要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高中学校要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跨招生区域招生、严禁误导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招收“三限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宣传、有偿招生和不文明招生行为。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纪委派驻机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一、襄阳市2017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申请表
二、襄阳市2017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学生名单汇总表
三、2017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
附件一:襄阳市2017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申请表.docx
附件二:襄阳市2017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三: 2017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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