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解读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市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市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简称:总计划)分为三部分,即:择优计划、定向计划、特长生计划等三部分:
第一部分:择优计划,占总计划的57%,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第二部分:定向计划,占总计划的40%(其中:山区县实行总计划的43%,坝区县实行总计划的38%),由市教育局定向到县区,县区再定向到学校。定向到学校计划若完不成的,调回到该县区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考生中择优录取,仍完不成再调回全市在报有该校定向计划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三部分:特长生计划,占总计划的3%。根据专业成绩、文化分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未用完的特长生计划,转为全市择优计划,再次择优录取。
2.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
(二)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计划
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联合下达的文件为准。
公布考生成绩及折算分值后,进行填报志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志愿顺序分别按照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专、职高、技工学校进行。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玉溪市组织的志愿填报。填报了玉溪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才能参加玉溪市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根据2014年玉溪市教育局《专题会议纪要》(第三期)精神,2017年仍将根据招生计划与考生相应情况,由各县区划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线上的考生方能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在云南省其他州市就读的玉溪市户口应届考生,需回原户籍所在县区参加录取的,持学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开具的成绩证明(成绩互认,其成绩作为录取分值折算的依据),在原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登记,并进入省招考院录取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方可参加户口所在县区的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