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新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废止。下面一起跟小编来解读《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吧。
《大纲》是指导机动车驾驶培训的重要技术性文件,是驾驶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根据近年来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新形势下广大人民群众对驾驶培训行业的新需求,《大纲》从结构、学时、内容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此次《大纲》修订,在理论知识方面,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知识的应用,注重对学员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在实际操作方面,更加注重学员良好驾驶操作习惯的养成。这些调整,重点是要突出学员安全文明素质的养成,弱化应试要求。培训教学方面明确了保证安全驾驶学习的基本学时,优化了培训教学内容和环节,引导驾驶培训机构优化教学组织方式,使学员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技能的养成更符合驾驶技能成长规律。
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不得少于300公里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下文简称《大纲》)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大纲》指出,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据介绍,《大纲》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四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培训结束后,应对学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基础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两部分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员提出增加复训的内容和学时建议。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聘用二级及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员。
《大纲》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可采取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交通安全体验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得低于4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不得低于2学时。
《大纲》解释,“基础和场地驾驶”中“操纵装置的规范操作”和“起步前车辆检查与调整”教学内容,应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道路驾驶”中“恶劣条件下的驾驶”、“山区道路驾驶”、“高速公路驾驶”等内容,可采用驾驶模拟设备教学。模拟教学学时为4学时。
同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教学应与“道路驾驶”教学交叉融合;“基础和场地驾驶”与“道路驾驶”可交叉训练。
此外,《大纲》强调,各省应当根据实际对各准驾车型培训里程做出相关要求,但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驾培机构应根据本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倡导根据学员特点进行差异化教学。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三种准驾车型的培训教学大纲,由各省根据需要和地方特点自行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参考本大纲,按有关规定另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