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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整理自:淮北市人才市场 2009-4-24 21:18:21

铜陵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人事部六号令和市委、市政府铜办[2004]6号文件精神,我市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

3、年龄条件以招聘岗位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两地分居的公选干部、人才引进人员家属,凭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证明,年龄条件可放宽5岁。

4、市区和铜陵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出示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本市民办学校聘用的人员报考(指已签订聘用合同),须出具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及专业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2—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

2、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考生信息采集使用读卡的形式,现场电子摄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并于5月27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西路440号)领取准考证。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而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本人必须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补办摄像,逾期不办视为放弃考试。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招聘岗位的考生请到各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09年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0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历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B、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所有报考人员,录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均须填写《铜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2张(录取后需另交两张同底照)。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报考两个以上招聘岗位;其他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如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市事招办同意方可开考。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市事招办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3)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市事招办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由市事招办当场审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市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四、考试

(1)硕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招聘岗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2)其它招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考生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6日上午:9:00— 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 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的专业水平及实践能力。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试教、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事招办根据专业知识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形成竞争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比较,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退伍战士优先)。

报考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执行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报考其他岗位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特殊岗位可根据岗位要求增加或删减有关体检项目,但必须有据可依。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六、考核与公示

 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和考核结束后,市事招办将拟录用人选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限5日,公示网站为:铜陵政府网(http://www.tl.gov.cn)、铜陵先锋网(http://www.tlxf.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lldbzh.gov.cn/),铜陵人事人才网(http://www.tlrc.cn),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录用并已查实的,不予录用。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市事招办将向考生发出《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考生凭《录用通知》7日内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用人主管部门15日内持《录用通知》到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进编、工资审批手续。使用期和见习期的有关事项执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八、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事业单位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铜陵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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