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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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山西毕业生就业网 2009-4-26 10:10:13 |
按照晋办发[2006]14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晋组通字[2009]25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09年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区)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在全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89年4月30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村(社区)干部700名,各县区选聘名额如下: 城 区 11名 矿 区 10名 南郊区 81名 新荣区 59名 左云县 83名 大同县 59名 阳高县 84名 天镇县 73名 浑源县 93名 灵丘县 102名 广灵县 45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23日—5月8日 报名地点:共设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左云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11个报名点。各县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为: 县区名称 报名 地 点 咨询电话 城 区 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352-5209283 0352-5209138 矿 区 矿区政府礼堂一楼大厅 0352-7012253 南郊区 南郊区委大楼三楼 0352-4054148 组织部党管科 新荣区 新荣区委大楼 0352-3072715 组织部组织科 0352-3072350 左云县 左云县政务审批大厅 0352-3828810 (财政局一楼) 大同县 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 0352-8019542 阳高县 阳高县政府街劳动 0352-6621711 保障事务所 0352-6620606 天镇县 天镇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0352-6827841 浑源县 浑源县经贸大楼三楼 0352-8322715 0352-8322417 灵丘县 灵丘县政府大楼 0352-8522075 318房间 广灵县 广灵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0352-8820690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学校报名,其他考生可到本市任一报名点报考本市任一县区(不包括开发区)。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县区。 报名时需携带的证照: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省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由校方出具的该生为应届毕业生的证明,盖有学校印章的相关学籍资料,如成绩单等;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现服务处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密封)。 四、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按照“风清气正、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要求,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以百分制计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主要内容有:①党的基本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②新时期党在农村(社区)的方针、政策、法规;③时事政治;④文化科技知识;⑤写作能力;⑥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点设在各县区。考生按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县区参加考试。 五、考察、公示、体检及聘用 (一)考察 考察对象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人员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依次确定。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协调,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察工作由各高校负责,其他考生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复核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 (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我市新闻媒体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区委组织部共同负责。体检对象为经考察和公示合格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公示、体检情况和填报志愿情况,由市委组织部确定聘用人选,各县区委负责安排人员的具体工作地点。各县区委组织部协调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六、受聘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县区政府所在地。 2、受聘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津贴及待遇,按照晋财预[2008]31号《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福利及待遇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首次合同期为3年。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表现合格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 4、受聘人员担任村(社区)干部满两年,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5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总分中增加10分。县、乡两级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从聘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担任的村(社区)干部中招录。 考生可登陆大同党建网(网址:www.dtdj.gov.cn)、山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www.sxbys.com.cn)查询。 本《公告》由市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选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352-6021634、6037376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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