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设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奖面达34%,其中最高奖学金为3000元/年。
(2)国家助学贷款: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支付其学习期间学习费用的学生,每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免收利息,学生享受与公办大学学生同等的贷款优惠政策。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年,困难学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较好的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
(4)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每月获得一定数量的补助费。
(5)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将酌情允许缓缴学费或适当给予学费减免。
(6)上述各项工作,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