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高字〔2012〕4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课程建设,我厅决定继续开展2012年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工作,请有关高校按照2012年新修订的《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见附件1)、《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的精神,认真做好此次省优秀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2012年省优秀课程的评审工作统一安排在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012年每校新申报的省优秀课程门数为:
本科院校:省重点院校限报7门,一般院校限报5门,独立学院限报4门。
高职高专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院校限报5门,省级示范性院校限报4门,其它院校限报3门。
申请复查的省优秀课程,请参照《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请有关高校认真做好此次省优秀课程的评审推荐工作,希望各校通过省优秀课程的评审,进一步加大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使课程建设真正成为学科专业建设的有力支撑。
此次评审所涉及的文件和有关要求可登陆吉林高教教学网下载。网址:,请学校有关人员及时上网查看。
联系人:王辉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电话:0431-88905350,邮箱:jlsyxk@jlhe.cn
附件:(注:不印发,请上网下载)
1.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及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稿).doc
2.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doc
3.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一览表.doc
4.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申报审批表.doc
5.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工作日程表.doc
6.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PPT汇报讲稿要求.doc
7.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程评审佐证材料参考目录.doc
8.吉林省高等学校现有优秀课程汇总表.doc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高校 优秀课程 评审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