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海南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补录公告
2017年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经过提前批投档,现仍有部分招生计划未完成录取。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教中招〔2017〕7号)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补录,现公告如下:
一、补录学校及专业
序号中职学校中职专业对接本科学校对接本科专业备注
1海南省旅游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海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
2海南省旅游学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酒店管理
3海南省农业学校果蔬花卉生产技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园艺
4海南省农业学校海水生态养殖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5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海南师范大学酒店管理
6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戏曲表演(琼剧表演)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琼剧表演)艺术类
7海南省商业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物流管理
8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汽车服务工程
9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数控技术应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机械工艺技术

二、补录分数线
(一)艺术类专业以总分324分作为补录入围分数线。
(二)其他专业仍以总分526分作为补录分数线。
三、补录时间
7月24日——8月6日下午12:00止。
四、补录方式
(一)具有海南户籍和学籍,且符合补录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与试点项目中职学校联系,并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和学校三方共同签订《录取协议》,即视为录取。
(二)考生与试点项目中职学校签订《录取协议》后,由学校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汇总,并于8月2日12:00或8月6日12:00前送至省中招办,签订《录取协议》的考生,省中招办不再出档参加后续录取。
五、各试点项目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联系人
序号中职学校联系人学校地址
1海南省旅游学校张焕君,13307518566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2海南省海口旅游职业学校谭家来,13368986239海口市白水塘路
3海南省文化艺术学校何 磊,13518889897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4海南省农业学校邢益范,13876178949海口市城西路41号
5海南省商业学校吴海云,13036080905海口市秀英区海商路一号
6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李瑞华,13307521218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7海南省高级技工学校王 森,13368979312海口市府城镇大园路77号

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