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学校:
为推进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决定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现就2017年我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引导学校和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学生提供更多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体育学科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养成良好的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定的体育运动技能,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终身锻炼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体现公平,确保有序。
2.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原则。促进学生平时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3.以人为本原则。考试的内容、标准、办法要体现普及性,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培养兴趣,发展特长。
三、分值设置及操作办法
体育考试按30分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其中体育平时成绩15分,体育运动技能考试15分。
(一)体育平时成绩。七、八年级2个学年评定,每一学年5分,共10分。该成绩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一学年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者为不及格,该学年成绩为2分。九年级的平时成绩按该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分,达标以上学生可计5分。评定成绩必须及时在全校公示,由县教育局进行监督。
(二)体育运动技能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测试结果给分,测试内容分三大类。第一类为必测项目,第二类和第三类为选测项目,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在第二类和第三类项目中各选测一项,每个项目满分5分,共计15分。
第一类必测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第二类选测项目: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50米跑,仰卧起坐。
第三类选测项目:立定跳远,羽毛球单手颠球,乒乓球对墙打,一分钟毽球,一分钟跳绳。
(三)2018年起我县体育运动技能考试项目将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金市教基〔2017〕8号)文件精神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选测项目1:男(女)生耐力跑1000米(800米)或男(女)生50米游泳。
选测项目2: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立定跳远、50米短跑(由学生根据其兴趣爱好选定其中1项)。
抽测项目: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30秒立卧撑(由县教育局在考试前30天左右组织有关人员抽定1项)。
选测项目1中的男(女)生50米游泳将于2019年起开始增设。
四、考试时间
各学校在4月上旬完成学生体育平时成绩评定工作,成绩报教育局审定。表格样式附后。
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在4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管理
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管理体育考试工作。
组 长:胡平良
副组长:周卫东
组 员:应时法 王长新 陈贤民 各初中学校校长
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名单报教育局、招生办各一份。
六、关于免考、缓考、重考和补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申请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等,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可计满分(15分),运动技能素质按60%计分(9分),总计24分。
2.凡在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学生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5分)。
申请免考的学生须在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报名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手续如下:
①填写《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提供规定的佐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校审查,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校内公示一周后上报县教育局;
③县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交县招生办备案。
(二)缓考和补考:
因伤、病暂时不能如期参加运动技能素质测试的学生,应事先提出缓考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书和学校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补考。
(三)重考:
除1000米和800米外,学生对自己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当场申请重考一次。凡重考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补考。申请1000米和800米重考的,与补考同时进行。
要求补考和重考的学生须在统一测试结束的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考试,补考和重考以县为单位组织,考试的内容、标准、方法不变。
七、有关要求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校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1.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安全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保障工作,特别要重视落实以下安全措施:一是学生集体赴考点时要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选派车况好的专车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担任运输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学生往返中的安全。二是各考场应配备监察、医务、保卫及后勤人员。三是考试前应对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高度关注学生的体质状况。一是要完善体检制度,应特别重视心肺功能有病史考生的体检,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劝其免考。二是要教育考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虚报病情,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
3.严格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操作规范。考试采用指定考点、集中测试的办法,考点须设置在交通便利,设施、设备条件好,易于封场的学校。第一类项目测试必须尽可能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监考资格,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体育考试的具体操作办法按照《磐安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项目考试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
附件:1.《磐安县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项目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2.《磐安县体育中考测试工作人员守则》《磐安县体育中考考生守则》
3.《磐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表》
本文件及其附件WORD文档请点击下面链接下载:
磐教〔2017〕27号:磐安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