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华侨中学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2017〕120号)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初招工作方案。
一、计划招生数:2017秋季新初一年招生总数预计为600人。
二、招生对象:2017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莲屿街以北、泉安中路以西迎宾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石鼓路以南、和平路以西所划区域(包括青新、梅山、梅青、桂山、蔡厝、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户籍人口;在区域内购房户子女;在区域内规范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驻晋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青阳、梅岭街道直属单位户籍人口)。
三、报名时间: 7月5日下午—7月6日左右
四、招收类别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6日)
1、服务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青新、梅山、梅青、桂山、蔡厝、青华、阳光、锦青、永福里、霞行、曾井社区户籍人口;区域内市镇直机关户籍人口。
此类别生请在7月6日下午13:30,带好以下材料到晋江一中众言堂(体育馆)登记报名。
①户口簿原件;②户口簿户主页、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一张A4纸复印);③《小学生素质报告手册》;④一寸彩照两张(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就读小学名称);⑤区域内市镇直机关户籍人口还应提供: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父母(或监护人)《行政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次(7月6日)
2、非服务区户籍生但在区域内购房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特殊照顾对象生(含二女结扎户、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此类别生在7月6日下午15:30,带好以下材料到晋江一中体育馆登记报名。
①房产证原件(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户口簿原件;③户口簿户主页、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一张A4纸复印);④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信息所在页复印件;⑤《小学生素质报告手册》;⑥一寸彩照两张(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就读小学名称)。⑦特殊照顾对象生按文件规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三批次(7月7日上午) (若第一、二批次招收学位已满,将不再进行本批次招收)
在本区域内规范务工且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此类别生在7月7日上午,带好以下材料到晋江一中体育馆登记申请。
①社保证明及复印件,提供至少一年(2016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保)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②晋江市有效居住证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地址页和学生本人户口信息所在页的复印件(合印一张A4纸);④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信息所在页复印件及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⑤《小学生素质报告手册》;⑥一寸彩照两张(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就读小学名称)。
五、招生说明:
1.由于校园容量有限,学位紧张,本年度招生录取依不同批次、不同类别生的顺序招录,直至学位招满为止。学位不足招录同一批次同一类别生时,剩余学位采用报名加脑派位录取的形式。
2.所有报名登记入学对象,在学校后续材料验证过程中,如发现造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入学登记,产生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3.就学情况的取证。 招生结束后,学校将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申报、审核学籍,领取《初招表》,为学生户籍地提供规范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在学证明书》,按教育督导相关要求向学生所属教委(育)办报送相关数据,并协助做好督导数据的统计、分析、核对。
晋江市华侨中学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