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
同分录取规则
考生总分相同,根据《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文件精神,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 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 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 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 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 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