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自然信息采集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不再安排补报名时间。
1.在校应届生: 3月17日至3月22日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采集自然信息,考生个人或学校集体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用。
各报名学校于3月16日前确定好本校报名考生名单,并于3月16日将本校报名考生数据表、考生照片、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和考生评语导入报名系统;各考生于3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录入完整的考生信息并提交;各报名学校在3月23日前打印本校考生信息校对表,由考生签字后进行信息确认。
2.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考生在3月23日前到教育局基教处(科)办理转学手续后,凭转学手续及我市学籍证明于3月17日-3月23日到市招办或各县(市、区)招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考试费等手续。
3.无就读学校的往届生于3月17日-3月23日到市招办或各县(市、区)招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考试费等手续。
4.具有我市学籍,但因就读学校与户口所在县(市、区)填报志愿、报考学校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的学籍证明、考籍号,于3月17日至3月23日回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中考报名、信息采集、支付报名费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