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与去年一致的有哪些?
1. 坚持招生计划管理。各学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学生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各学校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的原则,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2. 坚持以中考成绩作为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任何学生都要根据中考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
3. 坚持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今年在全市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市定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任何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都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
4.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分配给市直和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的录取将根据各初中学校定向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线为中考成绩总分的85%。定向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实际就读学校均一致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的学生。
5. 四星级高中、“职教‘3+4’”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通过志愿录取,其余通过网上市场招生。考生要享受报考的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待遇,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该四星级高中。每所四星级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录满为止。
6. 坚持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包括“3+4”项目)招生分志愿录取和网上市场招生两个阶段进行,志愿录取时,按考生中考成绩逐个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网上市场招生时,学生按中考成绩分批进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即时录取。
7.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市一中、广陵区红桥高中继续招收优秀运动员。
8. 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9. 建立市区(不含江都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平台,实现扬州市直、广陵区、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高中招生区域和邗江高中招生区域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个统一。
今年,考生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取得准考证号和考试证号,在市区(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包括网上更改志愿)注册取得网上填报志愿(包括网上更改志愿)注册号,将成为普通高中录取和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重要依据,否则,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10. 继续开展热点高中跨区招生工作。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安排一定招生计划用于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30个招生指标(不含扬中创新班20人)、扬大附中60个招生指标,面向邗江区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指标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
11. 做好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根据市委、市府办印发的《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13〕55号)要求,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实行优先录取。
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管理期限内的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在管理期限内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在管理期限内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博士集聚计划”入选者、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 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扬州英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
凡高层次人才子女需要报考普通高中的向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填写《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由市人才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局根据人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实行优先录取。
12. 扬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依据《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实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方可享受加分政策,优惠加分依据今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进行测算。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13. 中考志愿填报时间:5月29日至5月31日;普教系列志愿(含职教“3+4”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至时间是5月31日24:00。普通高中录取和职教“3+4”招生录取时间为6月29-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