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17年秋季湖里区公办中学的初一新生以厦门市教育局公布的电脑派位结果为主要生源。
各中学必须严格贯彻《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综〔2017〕16号)精神,认真落实招生计划,切实防止隐性溜生。
二、公办中学转学要求
因户口迁入,中途需要办理转学的学生按其户籍对应小学确定转入的初中学校,如果该小学对应两所或者两所以上的初中学校,视各初中学校的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入校。未经区教育局许可,各中学不得跨片区接收转学学生。
借读生取得本市户口后,可以直接转入原借读学校,不受户口片区限制,原借读学校不得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