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17年中考政策有这些新变化!!
抚州市2017年中考政策11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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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抚州市2017年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市2017年中招政策的变化及亮点,主要有以下十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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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
二是英语科目听力部分由25分调整到27分,听力免试考生按考生笔试分数×1.26计算调整为按考试笔试分数×1.29计算。
三是取消了数学学科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四是开设了首届海军航空实验班,在我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50名,培养学校南昌二中。
五是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招收计划、中考分数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六是本科高校停止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五年制的暂保留)。
七是高职院校原则上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如确有特殊情况,2016年暂未停止招生的,必须以2015年招生数为基数,2016年减少30%以上,2017年减少50%以上,2018年全部停止。
八是所有成人中专学校(含高校附属成人中专部)不再招生,符合条件、独立办学、达到设置标准的可改办成普通中专学校,其他成人中专学校予以划转并撤销。
九是2015年12月31日以后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不再作为中考优惠加分项目。
十是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师范录取资格,如自行放弃,不能录取公办重点高中,只能录取公办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或职业高中。
十一是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一批次录取,多出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
全市中招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会还对2017年的工作提出了六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中招、学考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要深刻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深化招生考试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抓好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措施的落实,按时推出符合我市实际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三是规范招生行为,构建良好招生秩序。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建立行之有效的规范招生工作的长效机制,精心实施中招工作“阳光工程”。四是严格免试就近入学,保障教育公平公正。要探索途径,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推进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巩固扩大就近入学成果,不断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五是加强高中教育统筹,促进普职协调发展。要科学制定“普职”招生计划,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力度,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六是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两考”安全运行。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考生赴考的交通安全、住宿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要强化教育,规范管理,建立预案,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