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昌市各中小学招生范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昌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工作日程安排
(一)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
1.就读条件。西昌市公益性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招收本市户籍年满3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的幼儿入园。
2.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测试、面试等方式入园,不得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3.统一现场登记报名。7月8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7月10日公益性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8月31日办理新生入园登记,9月1日,幼儿正式入园。
(二)义务阶段教育招生工作
1.报名条件:
(1)年龄:小学年满6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初中为今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籍:
①西昌市户籍:提供学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同一西昌市户口薄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②非西昌市户籍: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连续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学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同一户口薄;截止6月30日申请人经商办企业满一年,有连续一年及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或在西昌市内务工满一年,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截止6月30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的凭证;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政府出具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无监护人无法在当地就读的证明。
(3)住址:
①有固定居住地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经适房准购证和缴款单及一年以上入住证明(由所在单位及社区证明)。
②无固定居住地的。
A、租住房屋的:提供房管局出具的夫妻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一年以上学区内房屋租房证明以及租房备案手续、房产纳税(免税)证明;《租住房合同》以及房东房产证。租住房屋必须合法、安全。危房、临时棚房、违建房等不合法房屋除外,且一套房屋六年内只能解决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就读小学,3年内只能解决一个户口簿上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就读初中。
B、法定监护人与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的:提供房管局出具的夫妻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无房证明;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夫妻双方单位、居住社区出具的长期在学区内直系亲属房屋居住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条件同时具备,材料在报名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报名时间:
(1)小学
①小学片内新生报名时间:7月10日----11日。
②8月30日、31日新生报名注册。
③9月1日,学生正式入学。
(2)初中
初中学校可招收西昌市户籍特长生,比例控制在5左右。特长生招收由市教科知局制定指导意见,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学校组织实施。
①初中片内新生报名:7月7日---8日。
②特长生报名:7月9日----10日。
③8月30日、31日新生报名注册。
④9月1日,学生正式入学。
(三)天立学校购买学位招生
天立学校政府购买学位小学、初中学位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高中按中考成绩录取。
五、几种情况的处理:
(一)现役军人子女按《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2〕118号)文件精神安排就读。
(二)西昌市户籍拆迁户子女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可在原址就近入学,也可在过渡地就近入学。
附件: 1.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
小学
阳光学校:航天大道(航天大道东河桥至金财大厦段)以南,海河(民族风情园至西郊乡尤家屯村七组段)以北,东河(航天大道东河桥至民族风情园段)以东,三岔口南路以东、建昌路以南、月光大道二段以西,邛海湿地恢复征地拆迁北安置小区。
一小:长板桥沿西河至宁远桥以东,宁远桥街以南,胜利路以西,长安中路以北。原划宁远村一小招生范围不变。
二小:胜利路、胜利南路至一环路口以东,马水河街、下西街以南,大巷口沿滨河路、南桥至一环路东河段以西,一环路南二段胜利路口至东河以北。原划龙眼井村二小招生范围不变。
三小:南桥沿东河上段以东,姜坡路以西,三岔口西路、三岔口东路至姜坡路口以北。原划三小河东村招生范围不变。
四小:老西门街、晏家巷以东,沿下西街经大巷口至新市场口以北,沿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至邛都坊、新市场街一线以西。原划定北门村属四小招生范围的组不变。
五小:沿北街、仓街、什字街经三衙街转大巷口经上顺城街、邛都坊至新市场街一线以东,沿东河上段以西。原划北门村五小招生范围不变。
七小:宁远桥街、马水河街以北,宁远桥北路以东,老西门街、晏家巷以西。原划西河村七小招生范围不变。
九小:东河以东,航天大道(东河至金财大厦)以北,建昌路(建昌坊至月光路二段)以北,月海路以西,三岔口西路、三岔口东路至307省道(高枧乡政府)以南,原划尤家屯村(尤家屯村七组除外)、南坛村属九小范围。
月城学校(原城南小学):西河以西,长安西路沿长裕路至海河以东,海河以北。原划长安村月城学校招生范围不变。
十小:长板桥沿西河至海河以东,海河以北,胜利南路经一环路至东河下段以西,长安中路以南。原划定的中心校招生村组不变。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至三丫口)以南,铁路(三丫口至长裕路)以北。原招收小庙乡李家村、泸川村正住户籍学龄儿童不变。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长安南路海河桥段)以南,泸山以北,凉山农校以西,瑶山、新村片属宁远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范围
中学
二中:西门坡街口至月城广场塑像至南桥头以北;南桥至胜利大桥以西;河东街以北;姜坡路以西;老西门街、晏家巷、西门坡街以东。
月城学校(原四中0):海河以北;长安西路沿长裕路至海河以东;西河以西。西郊乡长安村属月城招生范围。
五中:瑶山、新村片属五中招生范围。
六中:东河以东、河东街以南,东河以东,航天大道(东河至金财大厦)以北,建昌路(建昌坊至月光路二段)以北,联合路以西。
阳光学校:航天大道(航天大道东河桥至金财大厦段)以南,海河(民族风情园至西郊乡尤家屯村七组段)以北,东河(航天大道东河桥至民族风情园段)以东,三岔口南路以东、建昌路以南、月光大道二段以西,邛海湿地恢复征地拆迁北安置小区。
一初中:长安中路至长安东路以北;老西门街、晏家巷、西门坡街以西;宁远村、西河以东,宁远村属一初中招生范围;长安中路至长安东路以南,西河以东,海河以北,东河以西。
航天学校:长裕路(长安西路路口)以西,长安西路(长裕路至三丫口)以南,长宁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金色极地住宅小区、月城丽景二期住宅小区、市地税局经适房住宅小区。原招收小庙乡所辖正住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变。
宁远学校:海河(观海路至长安南路海河桥)以南,泸山以北,凉山农校以西。
西昌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