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钦州二中录取分数线公布
一、示范高中定向生、统招生、保送生、特长生
(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向生、保送生A等;统招生、特长生A或B等。
(二)中考成绩:定向生、保送生中考总成绩A等,学科成绩C等(含)以上。
各校统招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为:
钦州市一中672分
钦州市二中701分
钦州市三中608分
钦州灵山中学678分
钦州新洲中学629分
钦州浦北中学619分
实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分级差的办法执行。
市直示范高中特长生中考成绩总分等级B等及以上,根据考生复试报名时所填报的志愿,按特长生招生名额根据特长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非示范高中统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等(含)以上,中考成绩总分390分(含)以上(其中市直公办非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540分以上),各招生学校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在此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报读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拟定本校录取分数线报市中招办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