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通辽中考政策方案公布,请广大考生点击查看具体内容
附件: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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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
际,特制定《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
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
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基础教育的引领作用,促
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协
调发展。落实好初中与高中教育的有利衔接工作,力求在初
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 月21 日9:00—3 月31 日17:
00(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与九年级考生报
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中考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休学
未参加中考的考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
法》(内教基字〔2014〕63 号)。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
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
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随军子女中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
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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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止2017 年9 月1 日,户籍从市外迁入我市的学
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参照《关
于做好2017 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内招办〔2016〕92 号)。该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市区教育
局中招办报名。
考生本人户籍迁入我市满一年;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
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
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一年、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
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截止2017 年9 月1 日,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
时符合以下条件,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根据《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
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 号文件精神)。该
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考生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
就读满一年;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
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
一年。
(6)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但是户籍和学籍分离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考生,可报考流入地普通高中,也
可以在中考报名前回户籍地报考。中考报名前,考生及家长
要到各级教育考试中心(招生办)咨询好高考报名政策,以
实现中考与高考政策的对接。各省市自治区、各盟市中考报
名时间、报名形式不一致,考生及家长要提前做好咨询工作,
以免影响考生报名、考试。
2.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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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初二学生。
(2)因各种特殊情况未参加上一年地理、生物结业考
试的学生经审核后可参加2017 年的考试,考试结果同等对
待。凡参加过2016 年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不准再参加2017
年的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核。
全市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安排在3 月2-20 日进行。按照
初中学校所辖范围及上述报名资格规定,分别由各旗县市区
教育局教育股、教育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开发区及市直
学校由于受网络报名权限限制,考生信息采集及报名工作由
科尔沁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各旗县市区资格审核工作须于
3 月19 日前完成。
凡未经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四)网上报名。
1.根据《关于2017 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
等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7 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
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2.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
织网上报名, 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nm.zsks.cn)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
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3.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
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
入方式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采集:根据中考报名资格审核
通过后的花名册,所在学校配合旗县区中招办统一组织考生
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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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二代居民身份证。
4.各初中学校和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要认真做好中考报
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
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
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学生报名密码只
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它任何人员
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
考志愿。旗县市区中招办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
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考生
信息由专人管理,除管理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获知学生家
长信息。
5.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
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特别
是关键数据(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类别即分招条件),严
格控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名。
⒍九年级学生报名时需将2016 年参加八年级生物、地
理考试时的“准考证号”准确填写到报名信息库中学生“电
子学籍号”一栏中,以免影响学生八年级生物、地理成绩合
入中考总成绩。学校一定要认真审核学生“准考证号”是否
填写准确。
(五)收费。
(附件2:通辽市2017 年中考收费标准)
三、考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命题组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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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
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贴近学生
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
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课
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
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⒈考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分值
考试用时
(分钟)
说明
6 月25 日
8:30-10:30
(八年级)生物、
地理,合考不合卷
100 120
生物100 分
地理100 分,各以
50%计入总分
6 月26 日
8:30-11:00
(九年级)语文、
蒙语文
120 150
汉授考生考语文
蒙授考生考蒙语文
15:00-17:00
(九年级)物理、
化学合考不合卷
120 120
物理(70 分)、
化学(50 分)
6 月27 日
8:30-10:30 (九年级)数学 120 120
15:00-17:00
(九年级)政治、
历史,合考不合卷
120 120
政治(60 分)、历史
(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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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授课总分:780 分;蒙古语授课总分:900 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
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 号)要求,在自治区初
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改革之前,中考考试科目、
分值仍然按我市以往规定操作。
2.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信息中心组织实施。成
绩由市教育信息中心汇总后于6 月10 日前上报到市中招办
(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密封)。
3.体育测试。
根据通教发〔2016〕117 号文件精神,2017 年体育测试
男生、女生各四项,分必考项目、选考项目。
男生必考项目三项: 1000 米(20 分)、掷实心球(10
分)、立定跳远(10 分)。选考科目:引体向上与一分钟跳绳
任选一项(10 分)。共计50 分。
女生必考项目三项:800 米(20 分)、掷实心球(10 分)、
立定跳远(10 分)。选考科目:一分钟仰卧起坐与一分钟跳
绳任选一项(10 分)。共计50 分。
中考体育测试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6 月28 日
8:30-10:30 (九年级)英语 120 120
英语前20 分钟考
听力。
15:00-17:00 (九年级)汉语文 120 120 蒙授考生考汉语文
5 月3 日-5 月31 日
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试
30
4 月10 日至6 月10 日 中考体育测试 50
3 月20 日至5 月10 日 特长生术科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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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采取电子测试方式,送考到各旗县市区。具体实施方
案见附件5。成绩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6 月15 日前
上报到市中招办(刻录成光盘,一式三份,密封)。
(三)考务、阅卷、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1.考务、阅卷和分数统计。
考务工作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筹,各旗县市区中招办具
体组织。2017 年,无论是报考市直普通高中,还是报考旗县
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在本旗县市区参加考试。开发区和市
直学校考生的考试工作由科尔沁区教育局负责。
阅卷和分数统计工作由市中招办阅卷组统一组织。继续
实行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卡
进行答题。阅卷组要将文化课考试成绩刻录成光盘,一式三
份,密封,上报市中招办。
2.成绩查询。
初三考生各科成绩、初二考生地理和生物考试成绩查询
时间为7 月9 日—7 月11 日(时间如果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如果有其他查询方式另行通知。
3.成绩复查。
(1)考生对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 月9 日—7
月11 日,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阅卷组于7 月12-13
日(时间如果有变化,另行通知),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
馈给考生。
(2)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
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
律不准接触纸介质试卷和电子试卷。
(4)对于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
与相关考务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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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测试成绩咨询电话:8835290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咨询电话:8550904
4.试卷复查收费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
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 号),费用用于试卷复查、网上
授理及回复等。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市中招办阅卷组负责
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使用。
1.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和原始
分数双轨呈现。将各考试科目原始分转换成A、B、C、D 四
个等级作为学生毕业考试成绩,等级的转化按考生个人单科
成绩在考生总体成绩中所占的“百分区位”来确定,具体标
准为:A 占20%(前20%)、B 占35%(前55%-前21%)、C 占35%(前
90%-56%)、D 占10%(后10%)。
学业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的主要依据。
2.初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以50%计入下一年
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四、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
养、学习能力和合作与交流能力、运动与健康、综合实践活
动、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
(二)评价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其
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学
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在评价结果中分别占30%、40%、
30%。
(三)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综合性
评语。以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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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对初中阶段的成长过程给予
客观的评价。二是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分为A(优
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
质评价等级结果要进行公示,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是否达到
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自治区示范
性普通高中统招、分招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
B 级(含B 级)以上。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评价要素、实施办法,
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方案的总体要求
及各地实际制定。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
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通政字〔2015〕147 号)精神,
在中考报名结束后,根据本地报名情况,统筹制定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计划,并于4 月10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中
招办。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时向
社会公布。
(二)招生范围、对象及相关政策、规定。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协
调组织。凡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及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
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否则不予录
取。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中等职业
学校跨盟市、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凡报考五年
制高职(3+2)的考生,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精神
执行。
2.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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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通辽新城
一中、通辽蒙中、通辽新世纪私立学校及市直职业学校按核
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旗县市区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的骨
干、特色和创新型专业可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内文明办字
〔2015〕13 号文件精神,通辽五中宏志班招生范围限制在通
辽市内。
(2)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按要求招收户籍或学籍在本
旗县市区的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科尔沁区的普通高中
应招收具有开发区户籍的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3.继续执行分招政策。分招政策是国家、自治区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配置生源、遏制初中学生择校,促进
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国发〔2014〕35 号;内教发〔2009〕
24 号、内教基字〔2016〕7 号)。我市从2010 年开始执行分
招政策,逐步增加分招比例,2017 年继续执行自治区示范性
普通高中、市级优质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
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校的招生政策。
市直属汉授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通辽一中、通辽五
中、通辽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的40%面向全
市统招,招生计划的60%(不含特长生)面向全市分招。通
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的分招指标以各旗县市区
近三年所分得的上述三所高中校的分招指标的平均值进行
分配,具体指标由市中招办分配到各旗县市区中招办(另行
发文)。各旗县市区所分得上述三所市直高中的分招指标由
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根据各地实际,合理分配到所辖初中校。
各旗县市区所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市级优质普通
高中(开鲁一中、霍市一中、扎鲁特一中、奈曼一中)的分
招指标可参照市直学校的分配办法,也可以按各初中学校毕
业年级的班数和总人数综合计算,标准班额为50 人,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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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额超过50 人的按50 人计算,不足50 人的按实际人数计
算,或以所辖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为依据,具体分配
方案由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地实际自行决定。
4.分招考生资格的认定。
分招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从2010 年以来
一直执行的规定):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
(2)初中三年一直在学籍所在学校读书,未到他校借
读;
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外,各旗县市区可根据实际制定本
地的分招政策。
各初中校要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中考报名前在校
内进行公示,最少公示三天,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三)录取及志愿填报。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采取由市中招办统筹,以旗
县市区中招办录取为主的运行机制。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
取。市中招办建立统一录取平台。
根据《通辽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方案》(通政
办发〔2014〕42 号)要求,开发区初中校及市直初中校纳入
科尔沁区统一录取。
1.录取分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
通辽新城一中、通辽蒙中。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为平行
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所高中。
(2)第二批次: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通辽新世纪私
立学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3)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根据实际填报志
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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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低控制线。
(1)市中招办根据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
学、通辽新城一中招生总量划定统招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段
录取。根据通辽蒙中招生总量划定该校统招录取最低控制
线,分段录取。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根据所分得的通辽一中、
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学的分招指标数,以旗县市区为单位
划定各自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
(2)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根据所辖学校类别及招生总量,
合理划定录取学校统招和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
(3)考生达到了录取最低控制线,只是具备了录取资
格,录取时以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为
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在网报过程中若
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
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排序靠
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果考生最后排序及志愿完全相同时,
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3.志愿填报办法。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自主选择网上
填报志愿的办法。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分数达
到各批次、各分数段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网报。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
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次统招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应于
规定时间内网报第一批次学校中的一个志愿,对于达到统招
最低控制线且符合分招条件,但未及时网报统招志愿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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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将取消网报分招志愿的资格。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
次录取,额满为止。未完成统招计划的学校,进行补报。
统招网报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
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
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具体安排将在每次网报
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
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为方便考生及时
了解全市报考信息,市中招办每隔两小时在中招信息网上公
布一次按分数段统计的即时报考信息。考生被统招录取后,
不能再报分招。
(2)第一批次分招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控制线、且统招未被
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填报通辽一中、通辽五中、通辽实验中
学的分招志愿。旗县市区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
数和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
初中学校在分招最低控制线上不能完成的分招指标,由
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根据各地实际,在分招最低控制线以上,
调剂录取。各旗县市区内没有完成的分招指标,由市中招办
收回,根据实际调剂录取。第一批次没有完成的统招计划与
分招调剂录取一并进行。
(3)第二批次网报志愿及录取。
凡分数达到招生学校统招、分招录取最低控制线、未被
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在属地内第二批次学校中选
报一所。
(4)第三批次网报志愿。
凡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第三批次学
校中填报1 个职业学校志愿和该校3 个专业志愿。有意报考
“3+2”高职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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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再报“3+2”志愿。报考“3+2”
高职的考生,要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安排,在规
定的时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
报志愿,选择院校和专业,由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完成
录取工作。
各批次网报时间、录取时间、录取信息查询、补报信息
等另行通知。
4.特长生录取。全市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市中
招办统筹指导下进行。招生学校按所辖范围向市中招办、各
旗县市区中招办上报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复后
实施。考生报考特长生必须参加所报学校术科测试,必须参
加中考的文化课考试,且必须达到文化课成绩的最低控制
线。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各
旗县市区中招办划定,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
线由市中招办划定。特长生术科测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测试结束后,将测试成绩按学校所辖范围上报市、旗县市区
中招办。录取时,由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及考生术科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且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控
制线。
特招生。体育特招生的招生条件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
员(含二级)以上资格,或获得市级运动会以上(含市级)
个人前三名或是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音美等特招生的考
核,由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招生学校按所辖范围
向市中招办、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提出录取申请,由市中招办、
各旗县市区中招办组成专家组进行复审,批复后录取。
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特长生文化课考试,更不得提前
办理录取手续。特长生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特长生录取结束后,由招生学校将录取名单按所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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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旗县市区中招办。
(四)报到与学籍注册。
1.报到。
根据通辽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统一使用高寒地区
校历的通知》(通教基字〔2015〕7 号)安排,教育行政部门
及各高中学校要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标明报到、开学
时间。
开学后2 周内未报到且未请假的考生,学校有权利取消
考生录取资格。普通高中学籍录入以考生报到为准。
2.学籍注册。
各普通高中在9 月10 日前,要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
分班信息上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学校于10 月15
日前,将电子版的学生报到和分班信息上报到市教育局职教
科,市中招办、各旗县市区中招办会将中考录取结果和报到
信息对接,生成考生学籍信息,并统一为考生注册高一学籍。
(五)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
(1)根据《通辽市教育局关于部队官兵子女入学优惠
政策的意见》(通教发〔2005〕36 号)有关精神,中国人民
解放军驻通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在初升高时加10 分录取。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
暂行办法》(内教发〔2013〕34 号)有关精神,公安优抚对
象子女在初升高时加10 分录取。
(3)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通辽军分区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
意见》(通党办字〔2014〕4 号)有关精神,烈士子女在初升
高时加20 分录取。
考生如果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累计加分不超过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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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认定。
(1)政策加分资格的审核认定程序。
①凡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向学校提供
父母的工作证或军官证、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公安民警子女还需提
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②学校初审后将原件及复印件报各旗县市区教育局。
③各旗县市区教育局指派专人负责审核。
(2)学校应于5 月30 日前将资格确认考生信息在校内
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市中招办、各旗县市区中招办接受群众
举报。
(3)各旗县市区中招办于5 月30 日将符合加分条件的
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报
市中招办。审核认定结果由市中招办通过网站公示(公示网
站另行通知)。
(4)对于伪造加分证件的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加
分外,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确保在初中毕业
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
挥、统一行动。
1.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
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设在其教育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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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1)考务组:由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信息
中心、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指
导全市考生报名工作,负责招生报名信息系统的保障工作,
负责全市考务工作的总体安排、综合检查和指导。市教育信
息中心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和
上报成绩数据。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全市中考体育考试的
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和上报成绩数据。
(2)命题及阅卷组:由市教研室负责。市教研室负责初
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工作。制定考试说明、考试试题
及评分标准。负责阅卷、统计、试卷复查、分数核实及质量
分析工作。
(3)录取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教科、职教科、
体卫艺科、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负责。基础教育科按权限负责
全市汉授普通高中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民教科按
权限负责全市蒙授普通高中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
体卫艺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考体育测试、特长生考试的政策
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职教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
校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负责市
直普通高中的分招和所辖普通高中的统招、分招的政策宣
传、及录取工作。
(4)监察组:市教育局成立监察组。负责初中毕业生学
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负责对中考报
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术科测试、理
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招生等环节实
施全程监督。
(5)后勤保障组: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负责中考工
作的后勤保障,包括中考费用收支等工作。
- 19 -
2.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
下,成立相应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县市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
中考招生工作。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
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旗县市区中招办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严格按有
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招生方案,做好报名、
资审、考务、招生、公示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切
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
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
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
旗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重
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
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十公开”即:
招生政策公开,报名资格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招生计划公
开,考试时间、科目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信息公开,
市旗和学校三级咨询电话公开,考生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
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
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
前结束课程。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
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造成过重的心理压力,要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3.严禁各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以
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
- 20 -
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初中学校校长要严格执行通辽市义务教育电子学籍
管理规定,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
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
视情节轻重给予校长通报批评、警告、撤销职务等处分。
5.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
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
制班容量,严禁招收借读生和挂读生。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
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和考籍,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初
中学生。
7.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九不准”:
(1)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
(2)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
(3)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
(4)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5)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
(6)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
(7)不准将本校招收的学生学籍注册到其它学校;
(8)不准给其他学校已经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
(9)任何学校不能给未报到的考生注册电子学籍;
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
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加强招生宣传。
市中招办将3-4 月份定为招生宣传活动月。各旗县市
区中招办要将2017 年招生政策及时向考生、家长、社会公
布,并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对于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
- 21 -
读的考生,各地要早宣传,及时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对于未参加中考的,普通高中不允许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应
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不允许录取。市教育局将《中
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在网上公布,并加强操作培训,
使考试招生的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加强职业教
育的宣传,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四)加强监督检查。
1.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中考招生工作。
2.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
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旗县市区中招办和各学校也要向考生公布监督投诉
电话。
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中考资格
审查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
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
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中招业务人员和各初中学校中招业
务辅导教师要及时加入到中考信息QQ 群,建立起三级管理
沟通平台。各旗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于2017 年3 月20 日前
上报各级中考业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市中招办将及时发
布公告解答疑惑。
各旗县市区中招业务人员要向各初中学校公布联系方
式。
各初中学校中招业务辅导教师要向各位家长公布联系
方式。
此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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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通辽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
2.通辽市2017 年中考收费标准
3.2017 年中考政策性加分名单汇总表
4.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
试实施细则
5.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
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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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通辽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 娃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直
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都荣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志强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巴 图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向阳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日吉乐图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派驻市教育局
纪检组长
郭志霞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招生考
试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王云山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巴图吉日嘎拉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王柏树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王七十八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姜志立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白宝玺 市教研室主任
海福柱 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嘎日迪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考科科长
周光泽 科尔沁区教育局局长
刘汉发 霍林郭勒市教体局局长
毛东升 科左中旗教体局局长
- 24 -
周长占 科左后旗教育局局长
秦玉福 开鲁县教体局局长
贾海学 库伦旗教体局局长
张 威 奈曼旗教体局局长
邓国范 扎鲁特旗教体局局长
宝音贺喜格 开发区教体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
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主 任:张都荣(兼)
成 员:王云山、巴图吉日嘎拉、王柏树、
王七十八、姜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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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通辽市2017 年中考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通辽市发改委、通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
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呼和浩特市中考考务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通发改费字〔2014〕86 号)、通辽市物
价局《关于初中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收费标
准的批复》(通价费〔2010〕14 号)。
(一)参加全市中考文化课考试及体育测试的考生不收
取报名费,不按科收取考务费,蒙古语授课考生与汉授考生
收费标准一致,每生共收取180 元(含体育测试费30 元),
分八年级、九年级两个年度收取。
⒈参加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的考生每生收取30
元。
⒉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每生收取150 元(含
体育测试费30 元)。
(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每生收取24 元。
二、各旗县市区统一印制或自行订购《中学生综合素质
发展报告书》的费用不允许向学生收取,应从学校公用经费
中解决。
三、在中考收费中予以照顾的对象及标准执行通发改费
字〔2014〕86 号文件精神。
四、考务费上解标准
(一)九年级考生考务费每生共计150 元(含30 元体
育测试费)。在各旗县市区报名、参加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
- 26 -
试,评卷在市教研室的,考务费上解标准如下:
⒈文化课考试每生上解40%,即120 元×40%=48 元。
⒉体育测试费全部上解。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
电子测试方式,送考到各旗县市区。
合计每生上解78 元。
(二)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考务费每生共计30
元,每生上解10 元。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收费标准执行通价费字
〔2010〕14 号文件精神。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每生上解8 元,
即8 元×3 科=24 元,由市教育信息中心单独收取。
(四)试卷由各旗县市区组织考试的部门负责订购,按
每袋试卷(30 份)55 元、每盒英语听力测试磁带10 元、每
套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5 元的标准上解到市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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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 年中考政策性加分名单汇总表
旗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生号
初中毕业学校
及班级
加分项目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报送时间:2017 年5 月30 日前(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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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通辽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
作,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
学生分组实验中的必做实验。遵循“从易到难、从简到繁”
的原则,试题难度适度增加。
二、考试成绩
物理、化学、生物每科满分10 分,合计30 分。考试成
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考试组织
(一)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中考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旗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
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实验操作考试委托科区教育局具
体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验操作
考试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中心。各旗县市
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各旗县市区电教仪器站(中心)。
(二)各旗县市区负责审查、指定考点,组建、培训考
务队伍,组织报名,安排考试日程,组织施考。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17 年5 月3 日—5 月31 日(含成绩上
报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旗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筹
安排,并提前二周上报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备案,以便安
- 29 -
排巡考。
五、考试办法
由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
分标准、统一考试方法。考试实行封闭管理。
考生凭准考证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实验台号。每科每场
考试时间为10 分钟,每场考试间隔10 分钟。
监考人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当场赋分,考生现场签字
确认。
六、考试报名
(一)报名范围:全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的学生均要
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实验操作考
试报名纳入科区管理。
(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由所在学校、学区中心
校负责,市、各旗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监督。
(三)报名时间:实验操作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
(四)报名登记:以学校为单位填写《通辽市初中毕业
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登记表
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学仪器中心(站)加盖公章,上报市实
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备案。
(五)准考证及编号:准考证由各旗县市区统一制定,
准考证号为各旗县市区考试中心提供的考生号(必须与中考
报名时生成的考生号一致),以便中考成绩的统计。
七、考点与考场
(一)考点布置:每个考点至少设物理、化学、生物考
场各l 个,设有试卷保管室及考生准备室、考务办公室、医
务室等。考生准备室设置考生检录台、抽签台。
考点醒目处张贴《考场分布图》、《考生须知》等。存车
处、茶水处、厕所、医务室、考务办公室等要有明显标志,
- 30 -
考场周围要划出醒目的警戒线,实行封闭考试。
(二)考场设置: 每个考场设主考台1 个,实验台数根
据考点学校实际情况定。主考台应备有胶水、蓝黑墨水、订
书器、曲别针、圆珠笔、复写纸等考务用品;每组实验台上
配备有必要的废物罐、废液罐、洗涤用水、擦桌布等,有醒
目的台号、试题编号、试题名称、充足的实验器材及相应用
品。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应在每一场考前调至完好待用状态。
八、考务人员
考点设正、副主任各1 名,纪律监察员1 名,考场内设
正、副主考各1 名,监考人员若干名(每个评分员最多同时
监考3 名考生),另设理化生检录(监签)员、抽签(记录) 员
各1 名,试卷保管员2 名,其他考务人员如领考员、实验管
理员、后勤人员由考点所在学校自定。
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人员不得担任监考教师。监
考教师不得监考所在学校的考生。监考教师一经选派应相对
稳定。
考务人员必须经统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佩戴相关胸
证,恪尽职守,严守纪律。
九、考前准备
(一)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在实施实验操
作考试过程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验
操作考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各地
教育行政部门要设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届时市教育局将组
成巡视组对各旗县市区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进行巡考。
(二)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要始终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各种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结合本地、本校考生的具体情况,采
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 31 -
(三)各旗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所有
考务人员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及业务培训。各参考学校要在
考前完成对所委派人员及考生的考前培训工作。
十、考试程序
(一)考前会议:考点主任、纪律监察员要在考前30
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其他考务人员须在考前20 分钟到达
考务办公室,参加考前会议,接受考点主任的指导和安排,
核对钟表时间。主考、副主考领取考务用品,检录员、抽签
员领取所需的工作用品。然后所有考务人员分别到达自己的
岗位,试卷保管员提前10 分钟按上午(下午)场次一次将
试卷送交各考场主考(须签字接单)。
(二)检录: 考生进入考点后,持《准考证》在指定的
地点检录。开考前20 钟(或上一场考生进场后) ,检录员
按《考生报名登记表》的顺序从小号到大号按组点名(如遇
缺考,如实记录,可递补) ,同时核对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
与考生本人相貌相符。
(三)候考: 考生进入准备室不得携带任何与试题有关
的资料。考生进入准备室后,领考员应简要向考生宣读《考
生须知》,强调考场纪律。经主考同意后,领考员分别将考
生带往物理、化学、生物考场门口,等候入场。
(四)抽签:检录员将考生带到准备室的抽签台进行抽
签。每个考生抽出本人应考科目台号,抽签员将考生抽出的
场次、科目、台号记录在考生《准考证》上,然后考生按所
抽学科台号顺序持《准考证》依次排好。
(五)入场: 主考在考生入场前10 分钟(或上一场考试
结束考生离场后)要检查考场准备情况;实验员整理、检查、
更换、补充、准备实验器材,并使之处于良好状态;监考老
师在考生入场前协助实验员检查本台实验器材,确认台号、
- 32 -
题号,做好考试准备。考生入场前5 分钟实验员退出考场,
然后主考组织考生入场;入场时由主考核对考生准考证是否
与考生相貌相一致。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
实验桌右上角,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照片相符,台号是
否与抽签号一致,然后将《实验操作考试卷》发给考生,并
指导考生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六)考试:考试开始时,主考发出信号:“考试开始,
可以操作”,考生方可动手操作。主考监督考场纪律,如实
做好考场情况记录。监考员应集中精力观察考生的实验操作
情况,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在《评分
表》上如实记录。
在考试过程中,因考生本人操作失误导致实验无法进行
的,考生不能补考。因错误操作造成器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非因考生责任造成考生实验无法正常进行的,除追查有关人
员责任外,经监考、主考鉴定情况属实,经各旗县市区实验
操作考试办公室同意后,考生可以补考。
考试中,若发现某位考生有替考迹象而不能确认的,可
通知场外工作人员报告考点主任,待考试结束后,将考生带
往考务办公室核查,若确属替考,实验操作成绩按零分计,
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主考在密封袋上“考场情况”栏内
如实记录。
考试期间,上级巡视员可以进入考场,非本场主考、监
考人员,其他人员禁止进入实验操作考场。进入考场的所有
人员一般不要在考生面前无故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考生操
作。
考试结束时,主考宣布“本场考试结束,停止记录和操
作。”若发现考生继续记录或操作,应令其停止,否则记入
《考场违纪情况记录》栏内,超时部分按零分计。
- 33 -
(七)评分:评分工作和考生操作同时进行,评分时只
记扣分,并在扣分项目上打上标记。评分一律用红色钢笔或
圆珠笔填写,分数的填写必须清楚规范,严禁涂改。如属正
常涂改,需由主考和监考签字。
(八)整理试卷:考生操作完毕退出考场后,监考人员
将评分表和试卷交给副主考。副主考收齐后,将评分表和试
卷分别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装订。
(上、下午)考试停止后,由主考和监考人员共同将密
封试卷袋、剩余试卷及评分表送试卷保管室。
整个考试结束,将全部密封试卷袋送交各旗县市区实验
操作考试办公室。
(九)登统成绩:登统人员对密封试卷进行清点、接收,
并履行交接手续。成绩登录、统计工作分录入、核查、监督
三个程序。登统结束后,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刻录成只读光盘
密封备查。
5 月31 日前,各地务必将成绩数据库上报市实验操作考
试办公室,一旦上报不得再更改数据库内容。
十一、补考与缺考考生的处理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经学校
证明可向当地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申请补考,经批准后在指
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一次性补考。所有考生考试机会只有一
次(含补考),无故缺考者不得补考,同时成绩记零分。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 34 -
附件5: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充分发挥升学体
育考试的导向作用,强化学校体育教学,培养学生主动参加
体育活动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校体育工
作的规范化发展进程。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安全第一”的原则。
3.全市考生考试项目、测试规则、评分标准、计分办法
统一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全市参加2017 年初中毕业考试的考生。
四、组织领导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通辽市初
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下进行,全市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
织实施。
通辽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体育考试办公室,负责协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
考试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主 任:田向阳 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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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王七十八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王云山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巴图吉日嘎拉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王柏树 市教育局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科长
方春海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办公室主任
乌力吉巴特尔 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宋兆启 科尔沁区教育局副局长
孟 根 霍林郭勒市教体局副局长
李银泉 科左中旗教体局副局长
于树全 科左后旗教育局副局长
王额尔德木图 库伦旗教体局副局长
李宝柱 奈曼旗教体局副局长
邰玉泉 扎鲁特旗教体局副局长
薛文静 开鲁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亚兰 开发区教体科局副局长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科学
安排,严格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五、考试形式
今年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形式为送考下乡,全部项目电
子测试,市教育局统筹安排赴各地各校考试。
六、收费标准
见附件2:通辽市2017 年中考收费标准。
七、考试项目、计分办法
(一)测试项目
- 36 -
1.长跑:1000 米(男生)、800 米(女生);
2.掷实心球;
3.立定跳远;
4.引体向上与一分钟跳绳自选(男生)、一分钟仰卧起
坐与一分钟跳绳自选(女生)。
(二)分值
测试分值共50 分,其中:长跑20 分,掷实心球10 分;
立定跳远10 分;引体向上与一分钟跳绳自选(男生)、一分
钟仰卧起坐与一分钟跳绳自选(女生)10 分。按考生体育考
试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八、免试与缓考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
肢体残疾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
(一)免试
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须有民政部门的残疾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或有严重疾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有在
旗县级或以上医院就医的各类相关病历资料,原件),可申
请免试。此项信息将计入学生高考档案。申请程序为:本人
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考前统一到指定医院
认定,填写《2017 年通辽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试申
请表》并附以上所有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在体育
考试结束后将通过教育网对免试考生进行公示三天,无异议
后,方可计入成绩。残疾考生按40 分(体育考试满分的80%)
计入升学总分;因伤病免试的考生按25 分(体育考试满分
的50%)计分;单项不参加测试该项成绩为0 分。凡弄虚作
- 37 -
假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记零分并按中考违纪考
生处罚办法处理,同时启动对学校审查失误的责任追究。
为保证体育考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凡发现
替考一律清退出场,并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考试资格。考试
结束后发现替考,除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取消该考生
和替考者当年录取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如果开学后才发现
并查实的,取消该考生和替考者入学资格。
(二)缓考
考试期间由于患病、受伤、女生生理期等原因,经本人
申请、学校审核、旗县教育局批准,可予缓考,并在考试最
后一天安排补考。
九、评分标准
市教育局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2017 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评
分标准随后下发)。
十、测试方法、场地及器材要求
长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一分钟仰卧起
坐、一分钟跳绳的测试方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解读》执行。
(一)长跑项目
1.场地要求:塑胶场地。
2.器材要求:电子测试。
3.测试方法:测试时考生以10 人左右编为一组进行,
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
- 38 -
为犯规。起跑后不分道跑。跑程中不得踏进跑道左侧跑道线,
不得推、拉、阻挡他人跑进,不得由他人代跑。考生不得穿
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每个考生只一次考试机会。
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考生未跑完全程
按零分计分。
(二)掷实心球
1.场地要求:体育场馆或塑胶场地均可,地面平整干净。
2.器材要求:电子测试。
3.测试方法:①考生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
站立于投掷线后,双手持球至头上方稍后仰,采用原地的方
式将球向前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或任一脚)可向前
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②投掷过程中,脚和身体其他部位
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地面均为犯规。记录以米为单位,保
留小数点后一位。④每人投掷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
次。
(三)立定跳远
1.场地要求:体育场馆或塑胶场地均可,地面平整干净。
2.器材要求:电子测试。
3.测试方法: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
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
每人试跳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厘米为单位。
(四)一分钟仰卧起坐
1.场地要求:体育场馆内。
2.器材要求:电子测试。
3.测试方法: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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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
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
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
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 分钟内完成次数。1 分钟到时,受试
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
位。
(五)引体向上
1.场地要求:地面平整、干净。
2.器材要求:要求各地各校准备两个高度单杠,一个高
度是2.2 米、一个高度是2 米。
3.测试方法: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
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
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4.注意事项:①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
开始测试。②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
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③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
秒终止测试。
(六)一分钟跳绳
1.场地要求:体育场馆或塑胶场地均可,地面平整干净。
2.器材要求:电子测试。
3.测试方法: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
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
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
测试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 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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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考场设置
(一)体育考试要严格实行考场全封闭,考场除考务人
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和考生家长一律不准进入。考场要设
置在考生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封闭性好、利于组织管理、
具备考试项目测试要求的场所。
(二)市教育局为各地各校送考,旗县要根据当地实际
组织设置好考试场地,一定要做到规范化,确保考试的严肃
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三)考试期间,如有任何外界因素影响(闲杂人员进
入考场、风雨天气、停电停水、保卫与医护人员到岗不及时
等)考试,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迅速做出反应解决问题,如
应对不利,对考试时间或考试结果产生影响,各旗县市区教
育局责任自负。
十二、考试组织
(一)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以方便考生的监督,考
务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准携带通讯工具,不得与其他人员联
系。市教育局拟入邀请监察工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并由公安、武警协助管理整个体考期间的考点秩序,无关人
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 工作人员在考生入场检录核实身份后。考生在引
领员的引领和监督下按检录顺序进行体育测试。
(三)所测项目成绩均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每个考生
的原始成绩都有每项测试电子设备打印。核对无误后,成绩
将在考场外进行实时公示。
(四)各旗县体卫艺股长将本地考生集中组织到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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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市直学校也要确定负责人组织本
学校的体育考试,并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全过程安全。
(五)各地各校要认真统计审核《通辽市2017 年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选项表》(表7,上交纸质版)与《通辽市
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选项统计表》(表8,上交
电子版),统一于4 月10 日前交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六)各地各校要将伤、病考生免试申请表、残疾考生
免试申请表连同残疾证原件审核无误后,统一于4 月25 日
前交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王 健
手 机:15148780001
电 话:8835290
十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
导和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执行,要认真
组织考生参加体育考试。要严格考场纪律监督,制定各项应
急预案,确保中考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考场要设举报电话,接受学生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8835281。
(二)体育考试对学生体质、体能都有一定要求,各地
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考前继续坚持将《致家长一封信》印
发给考生家长,学校要认真审验并留存考生交回的《致家长
一封信》(必须有本人和家长签字,无签字同意不得参加考
试),并由校医负责对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考场
内必须安排医务人员和必备的急救医疗器械(氧气袋)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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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三)各地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管理。考前要对考务人
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熟悉考试规则及流程,熟练掌
握测试方法,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
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监察组和考生监督。
(四)各地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安全工作,完善安全
保障、医疗保障措施,提高安全意识,考场内要确定安全保
卫责任人,要加强对考场内体育器材设施的安全管理,杜绝
考生在考场内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落实送考安全责任人,
考前要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交通、乘车安全、饮食卫生等
方面的教育。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全过程安全。
(五)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制定的《初中毕业升
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不得擅自调整或更改。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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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市直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伤、病考生免试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近期免冠
1 寸彩色
相片
班级 考生号
免试原因
学 校
意 见
家长签字: 学校: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医院证明(原件粘贴处):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医院证明内容:伤、病情况,处置意见,医生签字,医院公章。
注:各地各校将申请表和其它所需附件于4 月25 日前交至市教育局
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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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伤、病学生免试花名册
旗县(学校): 公章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免试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表需在4 月25 日前交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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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市直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残疾考生免试申请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近期免冠1
寸彩色相片
班级 考生号
免试原因
学校意见
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局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残疾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注:各地各校将申请表和其它所需附件于4 月25 日前交至市教育局
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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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残疾学生免试花名册
旗县(学校): 公章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免试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表需在4 月25 日前交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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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缓考花名册
旗县(学校): 公章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缓考原因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需在本校正式考试前一天交到考场检录处,本地考试最后一
天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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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考生信息统计汇总表
旗县(学校): 公章
男生 女生 总数
中考报考学生数
体育考试学生数
伤病免试人数
残疾免试人数
合计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注:本表需在4 月25 日前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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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
体育考试项目选项表
注:1.请按照方案要求,男生在引体向上和一分钟颠球两项中选择一
项,女生在一分钟仰卧起坐和一分钟颠球两项中选择一项。
2.本表需在4 月10 日前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家长签字:
旗县市区 考生号
近期1 寸免
冠彩色照片
(粘贴处)
学 校 班 级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报考志愿 联系电话
体育测试项目
必考项目 学生签字
1000 米(男生)
800 米(女生)
立定跳远(男、女生)
掷实心球(男、女生)
选考项目 请在以下空格内划“√”
一分钟仰卧起坐
引体向上
一分钟跳绳
- 50 -
表8:
通辽市2017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选项统计表
旗县
市区
学
校
班
级
姓
名
性
别
身份
证号
准考
证号
考
生
号
联系
电话
选考项目栏打“√”
引体向
上(男)
一分钟仰卧
起坐(女)
一分钟跳绳
(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