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察学院成考函授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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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信息网 2008-8-8 08:57:46 |
福建警察学院 函授2008年招生章程 福建警察学院是一所以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公共安全保卫专业人才为主的本科院校,是福建省唯一的公安高等学府,实行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双重领导,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立足公安,面向政法系统,兼顾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对公共管理和安全保卫人才的需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创新精神和职业技能为重点,是一所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本科学院。其中,在成人高等教育上,1986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均在学院设立了函授站,与学院联合办学二十多年,具有丰富的本科函授办学经验。2008年5月省教育厅批准学院新增了侦查学、治安学、法学三个成人本科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公共事务管理两个成人专科专业,自2008年秋季开始招生。 一、招生办法及收费标准 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8年实行现场局域网上录取。 2、2008年成人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同等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2008年招生录取的新生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在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收取。 4、收费标准:学费每年1680元。 二、咨询电话:0591――83532790、0591――83532705、0591――83451825、0591――83532729 暑假期间咨询安排: 7月1日至7月15日:0591――83532790、13906915996 7月16日至7月31日:0591――83532705、13905925771 8月16日至8月31日:0591――83451825、13178115151 8月1日至8月15日:0591――83532729、13959113623 三、录取后面授地点: 福建警察学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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