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关于做好2009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参加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的通知》(穗人发[2009]107号)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市统一派遣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服务工作,至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现将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参加我省、市“三支一扶”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了我局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后,请于10月30日到广州市工商局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1702室)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的确认手续。
二、需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广州市工商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