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09年10月面向雇员及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3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区内公办中小学雇员及临聘教师招考一批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拟招考职员106人,其中面向专业技术雇员教师招考73人,面向临聘教师招考33人。具体职位参见《2009年盐田区教育系统面向专业技术雇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一),《2009年盐田区教育系统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附件二)。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1. 我区在编在岗专业技术雇员教师;
2. 《关于停止招收中小学临聘教师的紧急通知》(深人发[2008]73号)下发前已受聘于我区公办中小学的专任临聘教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资格的均可参加考试:
(1).2009年6月26日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
(2).在我区连续临聘1学年及以上;
(3).具备招考职位相应教师资格和学历;
(4).符合我市职员聘用有关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非深圳户籍应聘人员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 。
(三)有关要求。
1. 学历与教师资格要求。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历验证部门出具的验证证明),且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面向雇员招考中学教师职位);报考高中教师职位的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此次招考职员,只接受本区公办中小学雇员及临聘教师报考。
3. 参加此次招考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即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男性不满60周岁(194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不满55周岁(195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现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临聘教师按目前所在的教学岗位报考相应职位。
(2)目前未在我区公办中小学临聘的但符合报考条件的临聘教师按离岗前所在的教学岗位报考相应职位。
(3) 现兼任不同学科、年级类别的教师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职位报考,但不能同时兼报两个职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4年10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
(一)雇员面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者于2009年10月19日16:00至2009年10月20日下午18:00前,在盐田区教育局招聘考试报名网(网址http://219.223.118.200/bm/)上如实填写报名相关资料,提交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由学校于10月22日前统一上交区教育局人事科,一份由本人于资格审查时现场上交。
(二)临聘教师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年10 月 10 日16:00至2009年 10 月12 日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09年 10 月15 日10:00之后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因错报、漏报、谎报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笔试
临聘教师须参加笔试并实行加分;雇员教师不参加笔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另行公布。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科,分小学、初中、高中(含职校)三个类别。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09年10月18日(星期日)上午, 《教育教学基础》考试时间为9:00-10:00,《教育教学技能》考试时间为10:30-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查询,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笔试组织。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市、区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五)年限加分。
根据临聘教师的临聘年限实施考试加分。具体办法为:在我区公办中小学每临聘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累加0.5分,临聘年限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目前仍在岗的临聘教师计算累积年限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笔试成绩加年限加分合计成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
(六)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年限加分及总成绩将于2009年10月 22 日上午10: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2009年10月24日(星期六)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 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初审办法。
雇员教师全部参加资格审查。
临聘教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职位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其他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初审人选。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总成绩名次在拟聘用名额4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09年10月24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雇员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管理/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临聘人员报考须提供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临聘单位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六、综合考核
面向专业技术雇员教师招聘职员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盐田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三)考核组织。
在区人事局、教育局指导下,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
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
(五)考核内容与方法。
由所在单位另行通知。
七、体检人选的确定
雇员教师按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根据拟录用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某职位在拟聘用名额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临聘教师经资格初审审查合格的,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某职位在拟聘用名额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盐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组织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3个月内,向区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公示,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时间的计算,按规定时间确定,未明确的,均截止至2009年9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截止日期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本次招考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职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初中教师职位必须提供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小学教师职位必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二)我市组织人事部门引进市外户籍社会人员原则上要求应聘者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干部一般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经组织人事部门派遣的人员。干部身份不必提供证明,资格初审时由审查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判定,备案时再由人事部门对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后最终判定。
(三)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 盐田教育信息http://www.szyt.edu.cn/
2.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事局、盐田区教育局共同解释。
附件一:《2009年盐田区教育系统面向专业技术雇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附件二:《2009年盐田区教育系统面向临聘教师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深圳市盐田区人事局 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