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系统政法招生关于
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的时间、地点
在全省政法招生试点中,报考省法院系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2009年9月25日上午8时前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省法院门前集合,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
二、携带的有关证件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二次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分别在同一职位类别招录计划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由选报具体职位所属的法院和学习院校。
二次报名完成后,请考生按要求到职位法院所属的市地进行面试。
咨询电话:0451-82392132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