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
六、聘用
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医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待遇
被聘用者享受本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待遇。
报名时间:2009年5月6日—2009年5月15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凡符合条件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省血防所人事科报名(湖南省岳阳市金鹗中路436号)。
联系人:肖群
联系方式:0730-8615110
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所
二00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