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次招募“特岗教师”
从2009年起,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实施“特岗教师”计划。
内蒙古本次“特岗教师”计划招聘1020名,其中初中820名,小学200名。全区共有9个盟市35个旗县提出申请招聘“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是内蒙古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区外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内蒙古生源,招聘条件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对于紧缺学科,乡镇中心学校可招聘少量应届普通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招聘考试将于5月30日进行。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相关费用,盟市负责“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用。盟市、旗县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
为了保障“特岗教师”计划顺利实施,内蒙古将该计划列入了自治区组织部实施的各项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大计划中,同时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学校、旗县定期或不定期向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自治区编办报告计划实施情况、“特岗教师”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