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进入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招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或5: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因资格审查考生较多,为提高资格审查效率,现将考生资格审查时间进行统一分组,请各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分组情况如下:
报考单位 |
审查日期及时间 |
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种子站、省园艺作物技术推广总站、省农业援外办公室、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10月27日
9:00-12:00
14:00-18:00 |
省蚕丝学校、省原良种试验站、省南充蚕种场、省三台蚕种场、省西充蚕种场 |
10月28日
9:00-12:00 |
审查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405办公室。
三、审查所需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准考证和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有证书要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
(五)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农业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联系人:赵柯 028-85505033。
特此公告。
附件1: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