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博山区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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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博山政务网 2009-9-25 11:15:38 |
二00九年博山区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2009年博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60名。招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博山区生源且户籍是本区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或具备教师资格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 具备教师资格但达不到报考中小学教师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被招聘的考生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达到,否则,另行安排工作或解聘。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计划 1、中学教师35名,其中中文4名,数学6名,英语6名,物理1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3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1名,美术2名,只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 2、小学教师25名,其中中文9名,数学5名,英语7名,音乐2名,美术2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考。 3、考生一般应按所学专业报考,也可跨专业报考。 4、实验中学所需教师优先从本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选拔。其余的人员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工作(含在农村的区属中小学)。 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师层次和专业岗位,考生所报教师层次和专业,报名确定后不得更改。 三、报名 1、实行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9月28日—9月2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博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5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并如实填报《2009年博山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从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博山教育信息网www.bsjy.net下载)。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考生需缴纳笔试费80元,参加面试的缴纳面试费70元。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减免笔试报考费。报名时要提交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6、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学科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实际报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急需学科)。 四、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 10月14日-15日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8∶00—10∶00 专业知识 10∶30—11∶3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相应本、专科层次所招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及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同时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研究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时带全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考生自备教材(淄博市统用教材,其中中学教师使用初中教材,小学教师使用小学三、四、五年级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课题。 2、技能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届时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博山教育信息网(www.bsjy.net)上通知。 (三)计分方法 笔试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其中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综合计分,并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考核聘用 1、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综合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规定,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在博山政务网(www.boshan.gov.cn)、博山教育信息网(www.bsjy.net)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考生须在公示期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报到证原件。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及报到证原件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相应报考层次和专业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2、签订协议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审查无问题者,招考主管部门与拟聘用的人员签订《服务期协议书》。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五年。拒签协议者,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排名从相应报考层次和专业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聘用办法 被聘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办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约的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服务期协议书》3个月之内自动离职造成的人员空缺,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从相应报考层次和专业依次确定递补对象。聘用人员确定单位后,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博山区人事局、博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博山区人事局 0533——4110144 博山区教育局 0533——4297710 监督电话:博山区监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2009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博山区人事局 博山区教育局 二00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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