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部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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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自:山东省人事厅 2009-4-28 22:39:26 |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部是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山东广电中心工程建设及工程竣工后的使用管理、技术保障。经省人事厅批准,我局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部2009年度公开招聘1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009年度省广播电视局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部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由我局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体检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额及条件 省广播电视局广电中心大楼管理部招聘业主工程代表1名。 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业主工程代表的相关工作经历。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3)年龄在40岁(1969年4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 应聘者登陆“广视网”网站(www.sdrt.com)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于5月18日前连同个人简历一份寄至济南经十路81号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至 liugh_126@126.com。局人事处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宜。 2、资格复审与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向用人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实践经验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时间安排在五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审批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公告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昂 刘国华 联系电话:0531-85036883 0531-85036231 附件:省广播电视局大楼管理部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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