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论》试卷上的给定材料不系统
申论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它担负着为国家选拔公务员的重要使命,因而它要求考生能够面对现实生活的复杂环境表现出其应有的公共管理能力。
申论给定材料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实进行信息化和符号化,在正误相间、良莠不齐、参差交错的事实中,要求考生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准确地知晓事实、分清是非、寻找到解决办法。
申论材料应当是一盘“什锦八宝饭”,将关联信息杂糅在一起。按考试大纲:“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或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我个人的看法,申论材料应当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语言杂糅。专家学术语言、官方公文语言、群众口头语言、媒体新闻语言、网民网络语言五者交汇,即使是同一事实,也要由不同的人群表达出来。
二是点面结合。既要有概括性的材料,也要有典型个案。个案要选择个人情感浓烈、矛盾冲突激烈、观点严重对立的材料,增加考试难度。
三是正反相间。正反意见必须得到恰当表达,不能过于侧重表达某种意见。要从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上采集资料,把它糅合在一起。
四是暗含答案。将答案暗含在材料中。对于报考基层公务员的考生来说,概括、提炼、分析、加工材料,写出答案的难度应当偏小,对于报考中央、省级机关公务员来说,其概括、提炼、分析、加工材料,写出答案的难度应当偏大。
对照当前的一些地方的申论给定材料,我认为,一些命题人员贪图方便,通过网络链接的方式,复制、剪切、粘贴、拼凑新闻事实,而这些新闻事实主要围绕公共管理工作展开,其中有很多时政报道,这些时政报道中引用的领导的话具有鲜明的官方公文语言风格特征,这样,一些考生照抄照搬材料,还能得个不低的分数。
为了避免考生照抄照搬材料,一些地方的申论要求中明确规定:“不得整句摘录给定资料”(2006年C省考申论要求二),“不得照抄给定资料”(2009年A省考申论要求三)。这是自欺欺人的作法。答案明摆着在材料里,却不让考生照抄。这只能怪命题人员,把答案设得太直白了,不能怪考生要照抄。
顺便说一下,要求“论据应尽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也是不正确的,给定资料既然给出了现实,就是要画地为牢,让考生在虚拟的场景中来“戴着锁链跳舞”,而不能允许考生自由发挥。
高考作文曾要求考生联系实际,但其结果是很多学生在考场上“昧着良心说假话”而又无法查证,无法扣分。公务员考试一定要避免考生说假话,因此尽量不要让考生“联系实际”,而应当严格要求考生“联系材料”。
由此,又产生一个新问题:雷同试卷很多。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依我个人的看法,公务员考试的试卷答案雷同,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是串通作弊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是好事而不是坏事。“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考生将来是有可能做公务员的,照章办事、依法办事、上传下达等都要求公务员严格按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原文或原意,因而,同一个事实,最不错的解决办法其实都很接近。公务员,特别是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应当以“忠诚”作为衡量其为人为事的第一标准,而不应当将“创新”作为衡量其为人为事的第一标准。
从学理上讲,申论之所以要“给定资料”,就是要通过一个个词语形成“语义链”,用众多的“语义链”形成“语义场”,从而将考生置于“语义场”中进行限定性思考,这实质上是一种虚拟行政行为。通过对现实生活的模拟,从纸笔考试中测查考生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招录的公务员真正能够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范。由此,申论考试才能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共同前进的目的。
由此,申论各题的主体内容,应当来自材料。但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分析、提炼、概括、加工。如果真正经过考生的分析、提炼、概括、加工后,答案有很多相似之处,我们要严格按评分标准给分,而不能因其没有创新对其“痛下杀手”。
四、《申论》答案拟制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公务员考试科目的《申论》,申论的“申”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束紧,即概括材料,要求把材料的要点有条理列出。二是申明,即清楚表明观点。三是延伸,即对问题进行进一步了解、追问。既要求就一些观点进行分析、论证。因而申有概括、分析之意,也有申明、申辩之意,亦有引申、重申之意。在考试时可以要求概括材料、分析材料、表明观点、辩论事实、旁征博引、反复表达。
申论的“论”,主要是指“(引言为申)直言为论”。因而申论的语言是直白的。表现为客观、平实、简洁、明确,去藻饰、去浮华、去俗艳,无故弄玄虚之感,无矫揉造作之态。
申论答案的拟写,在束紧材料时必须本着于材料,不能游离于材料,因而答案应当是材料中所提供的,不能夹带私货。
申论答案的拟写,在表明观点时应当与上级领导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本地实际,表明本级政府或部门观点。不得含糊其辞,不得出现歧义。语言简单明了,语意一目了然。
申论答案的拟写,在引申时务必由点及面,由外到内,由现象及本质,由主要到次要。在重申时务必多次表明观点,可以采用标题显旨、开篇显旨、文中显旨、篇末显旨、首尾呼应等手段。务要讲观点多次提出,每次提出都要保持提法统一,论述时又要深化细化。
申论本是主观性试题,但其答案客观性却很强。真正是高素质的考生,面对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申论要求,其答案应当是高度相近的。这是申论考试即将面临的困境。除非与阅卷场答案雷同,一般不能认为有作弊嫌疑。
当然,国考申论与省考申论不同,如果上半年省考申论主要考查学生“不变”的能力,即基本具有机关里边如何汇报工作、提出对策、进行论证这样基本能力就可以了,那下半年的省考申论则应当注重“变”的能力,即在基本能力的基础上学会如何随机应变,将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语言风格、不同的观点统一到“公”的旗帜下就可以了。而国考则是“无招胜有招”,得学会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
由于申论答案的保密要求很高,所以我在这里只能做理论的讲解,不便举例。根据我对答案的分析,当前,在主观化命题、客观化阅卷的情况下,申论答案和评分标准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是概括材料题答案要点不全面。在按点给分的情况下,答案要点不全面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如果考生根据材料写出了全面的答案要点,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中都没有涉及的话,一部分高素质将与公务员失之交臂。据笔者所知,有些参考答案中的得分点是不全面的、不完善的、甚至是不必要的,是与申论要求无关的。
二是对策的弹性评价方式不合理。比如说一些评分标准中有“酌情给分”,公务员考试是要追求科学性的,“酌情”还是“酌文”?“酌情给分”使得阅卷教师凭个人爱好打分得到“制度许可”。在查分只查形式、不查内容的情况下,这种“酌情”的科学性就值得商榷了。
三是作文的评价标准不合理。一些地方参照高考作文、一些地方按议论文的评价标准来评价申论作文,这是对申论的误解,至少是理解不深刻。申论要求结合材料,而事实上,材料一旦给定,那论点、论据、论证这三要素都将受到极大的制约,因而写出来的优秀作文应当有很多规定之处(有些观点不便公开交流,就此打住)。满分作文是该有样板的。
四是对申论形式上的分数的评判偏于主观化。书写工整、语言流畅、表达简洁、条理清晰、符合格式等容易流于主观,而事实上这些都可以细化和量化。
由于公务员考试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所以本文当中仅就一些可以公开的问题进行交流,其他更深入、更细致的问题不便交流。敬请理解。笔者愿意在非公开场合与在申论命题、阅卷方面有实际经验的专家、教授、学者、官员做更进一步的交流。
会前急就之稿,错谬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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