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资格复审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省直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市、县、乡机关(单位)按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比例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比例。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公布。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