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2009年公开招考教师简章
因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考教师。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精神,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部门
岗位
学科
专业
条件
人数
学前教育系
键盘教师1人
声乐教师1人
音乐
键盘、声乐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2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教师
学前教育
早教方向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公共教学部
计算机教师
计算机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公共教学部
体育教师
体育学
田径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公共教学部
物理教师
物理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初等教育系
中文教师
中文
现当代文学
或语言学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初等教育系
数学教师
数学
学科教学论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1
艺术、学前系
舞蹈教师
舞蹈
硕士研究生以上
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2
二、招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二)岗位要求:报考教师岗位的应为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专业毕业生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即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考试考核
(一)教师采用面试及实际考核等形式,主要通过说课和试讲进行考核。
(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录(聘)用。
(三)根据考试成绩及实际考核情况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根据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人员身高要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动弃权的,按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考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名费80元。
(三)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录(聘)用资格。
五、录用规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生被录取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规定执行。
六、公布招考信息和报名方式
组织考试前在泉州人事网、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向社会发布招考通告,公开招考信息。报考者可登录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网(www.qzys.net)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到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人事处(地址:泉州市东海滨城校区办公楼3楼,电话:0595-22391823,22380908)报名。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至5月20日
报名地点:学院办公楼三楼人事处
2.面试时间:2009年5月22日下午2:20
面试地点:学院教室。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二00九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招考 教师 简章
抄 送:人事局 教育局 万院长 陈副书记 姚副院长
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200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