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对区属部分单位实行公开选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盘龙区审计局:基建审计岗位2人;
(二)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岗位1人,招商科岗位1人;
(三)盘龙区财政局:系统管理员岗位1人,金融办融资管理岗位1人;
(四)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监督科岗位1人,财务科岗位2人,信息科岗位1人;
(五)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岗位1人,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岗位1人;
(六)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盘龙分局:法制科岗位2人,行政科岗位2人,财政科岗位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省范围内(除盘龙区)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公务员。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身份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五)试用期或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写清姓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昆明人事网或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单位证明表》(word格式),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公务员登记表、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一并扫描成图像文件(JPG格式,照片分辨率为320×240),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电话告知报名点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报名起止时间:2009年5月8日—5月20日上午9:00—17:00),节假日照常报名。
报名地点:盘龙区人事局人才信息和流动管理科(昆明市白云路327号,邮编:650224)。 电话(传真):0871-5615355;电子邮箱:plxd2009@163.com。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盘龙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经预审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各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和选调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总人数七人,其中,选调单位相关人员不超过二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和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报盘龙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信息港、昆明人事网和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由盘龙区人事局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选调工作邀请盘龙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选调咨询电话:0871-5615355(盘龙区人事局)
监 督 电 话:0871-3165865(盘龙区纪委、监察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盘龙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1.《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2.《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昆明市盘龙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证明表》。
昆明市盘龙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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