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影) 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促进自主创业,强化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就业援助和加强投入保障等8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增加招募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名额
《通知》说,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今年计划在全省选聘1.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同时,根据基层公务员编制空缺情况,每年选调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适当增加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的名额。
非本地户籍专科生取消落户限制
《通知》要求,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地应取消落户限制。符合贷款条件、接收高校毕业生达到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20%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可优先安排贷款贴息资金予以支持。中小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方面将享受支持。
为自主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今后,我省将把创业教育列入高校教学培训计划,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资源,建设一批有特色、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构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今年在全省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未就业回原籍的免费托管档案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同时面向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此外,我省还将强化对高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将给予重点关注、重点服务和重点推荐,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求职补贴等帮扶服务。对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免费提供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组织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