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赖劲松)昨日,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发布提示解答今秋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注明的“专门职位”报名事项,凡不符合报考“专门职位”条件的考生报考此类职位,其考试成绩一律无效。
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是专门面向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8年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的2008年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其中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所有专门职位;服务期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专门职位。
另据了解,今年秋季我省招考公务员对考试通过者进行的考察方式已经制定,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将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