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的要求,所有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对于第一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入选考生应在我校在本省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为进一步做好高招录取工作,请所有按照上述要求报考我校的自主招生B、C、D档入选考生在本人高考成绩出来后,将本人高考志愿表(A4纸复印)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方式于7月1日之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考生反馈的信息应该包括:姓名、考生号(14位)、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科类(文史、理工)、身份证号、高考成绩、报考志愿等信息。信息反馈截止时间2008年7月5日。为了不影响您的录取,请广大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于规定时间之前按照要求做好信息反馈工作,谢谢您的支持!
自主招生A档考生无需反馈,由我校在高考录取时统一核对。
信函接收情况请考生于7月5日之后上网查询。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编:100081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