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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甘肃省招生办公室 2008-7-11 17:53:18

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1、“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是什么?

普通高校、省招生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什么是招生章程?国家对招生章程内容有何规定?

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或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等)、学习形式、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当招生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我省招生政策和规定不相符时,以国家、我省政策和规定为准。高等学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3、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有哪些内容?怎样领取考生纸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材料和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特征信息)、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记载考试违规和其他形式的舞弊情况及处理结果)以及往届生按志愿录取后不报到的信息等几部分。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数字采集、图像采集、OMR光电阅读等方式建立。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试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市)招生办统一建立并保管,装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志愿表》、《考生特征表》等。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4、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考生特征的加分政策?考生特征分如何计算?

今年我省的考生特征项目及照顾分数有:

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⑵、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⑸、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⑺、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⑻、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⑼、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据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得由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报考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⑽、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⑾、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⑿、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省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委统战部证明,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⒀、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⒁、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的考生(领光荣证),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⒃、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类考生加分特征在录取时不累计,只加一项最高分。其中第(1)至(9)条适用于应届生,录取预科生、定向生、三职生投档时不加特征分。各类加分特征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5、怎样理解“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投档办法?

为了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普通高校录取时,采用“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投档办法。“志愿优先”指第一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先志愿后分数的投档关系;“分数优先”指平行(或服从)志愿先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顺序向平行志愿中未完成招计划的院校投档,投档后是否录取由学校决定,这种投档方法体现了先分数后志愿的投档关系。

6、什么是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为多少?

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投档比例是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批次、同一计划性质、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档案数量的比例。教育部规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2,招生院校可以在此范围内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但不能小于1∶1。

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省招委的有关规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原则确定为: 7月10日—7月26日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院校录取;7月31日—8月15日为第三批独立院校本科、第四批专科院校、第五批高职院校录取。

8、高校实行网上录取后如何履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网上录取后,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材料的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网上录取明确了院校、招办的职责,达到了责任明确、有效管理的目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招生办、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网上录取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录取和处理招生中的问题,使录取体制更加趋于完善,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9、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由省招办将考生的电子档案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远程异地网上录取的高校传输,各高校下载后,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并通过网上向省招办反馈录取信息。其工作流程分为七个阶段: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即录取院校通过教育科研网或电信网登陆省招办服务器。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使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软件系统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应确定预录取专业。
     (6)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只有经过省招办确认的预录、预退考生名单才有效。预录、退档名单一经确认,不能再作更改。
     (7)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0、远程网上怎样进行录取检查?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检查工作方法是:学校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网上提交省招办,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学校提交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学校拟录取和预退档公正、合理时,予以确定。对学校退档不合理的考生,建议学校复议,学校若坚持退档,须填写《复议书》,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11、哪些院校在提前批录取?为什么要设提前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的院校有:军队、武警、公安、司法警官院校、空军招收飞行员的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院校、体育、艺术专业本科招生院校等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业及院校都是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符合一定选拔条件的考生才能报考。为突出素质教育和满足特殊专业招生的要求,便于人才选拔,将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空军飞行员、国防生、艺术等专业招生在第一批录取前设立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具备以上院校报考条件要求,均可填报这些院校及专业志愿,增加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录取,不能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参加第一批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即参加文 、理科各批次或体育、艺术类专科(高职)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特长、兴趣、爱好,认真考虑,填报提前批次的志愿,多一次选择,多一次录取机会。

12、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什么时候录取?怎样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初,录取工作的要求、投档办法、录取程序等与普通院校相同,不同的是独立学院只投放有志愿的考生档案。如线上独立学院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可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13、“三职生”怎样进行投档录取?

“三职生”指中专、中技、职业中学的毕业生。“三职生”参加省上统一命题的文化和专业课考试,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另外,安排招收“三职生”计划的学校,才能招收“三职生”,其他学校不招收“三职生”。“三职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投档、录取程序等与普通高校相同。

1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有何规定?

今年,有关普通高院校(具体学校名单详见后期招生通讯)面向我省进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我省的有关招生规定如下:

(1)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意思是招收不是西藏生源的考生到中国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学习,毕业后根据“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到西藏自治区就业。

(2)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程序如下:第一步,考生填报普通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志愿,即填报志愿时填报了普通高等学校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第二步,省招办向这些高校投放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与院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院校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3)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考生在录取时,线上不能完成招生任务时,可以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投档;在校期间的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

(4)填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填报,因为一旦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录取,今年再没有机会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15、招生院校对单科成绩有无要求?

普通高校都希望录取到尽可能好的生源,特别注重录取那些适合于学校或专业培养的学生,其目的是提高教学的起点,快出人才,出好人才。一般而言,在考生总成绩达到学校提档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录取专业的不同而对单科成绩的要求也不同。如果某一单科成绩比较突出,有利于某些专业的培养,学校更愿意录取。例如,工学类、理学类等专业对数学课成绩比较看重,文学、法学等专业对语文课成绩要求较高,外语成绩则为大多数学校和专业看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投档线以上,学校更注意专业成绩。相反,如果考生总成绩达到学校提档线,但某一单科成绩较低达不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学校便有理由不予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并对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学校一般将单科成绩要求公布在招生章程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以适应招生学校的特殊要求,提高录取的命中率。

16、录取期间高校的退档理由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的退档理由有:总分低于实际录取分数线;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偏低,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外语口语成绩差,不适合学外语专业;艺术专业或体育专业成绩偏低;无徒手画,不适合学所报专业;体检不合格;色弱,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色盲,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视力差,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嗅觉失灵或迟钝,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听力差,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口吃,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身高不够,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肝功能检验结论,对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本专业只招男生;本专业只招女生;军队院校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超龄;所报专业已录满,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非少数民族考生;往届生;体重不符合专业要求等等。

17、录取时高校退掉高分考生的主要原因有那些?

    在录取期间,省招办根据院校具体确定的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投放电子档案并由院校下载和审查。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不会无缘无故地退掉高分考生而录取低分考生。一般高分考生被退档,有三种情况:一是考生的分数虽然高于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调剂的;二是虽然总分较高但相关科目分数较低;三是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总之,学校退档,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否则,省招办对该学校的退档理由不予同意。

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怎样查询?

为了方便考生尽快查询录取结果,今年省招办将会把每天的录取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到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再将录取信息传给县(区、市)招生办,考生可直接到当地县(区)查询,同时省招办也开通网上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gszs.edu.cn。考生登陆网站后根据提示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除此以外,现在有很多学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的考生信息放在自己的网上,供考生上网查询,所以考生可以直接登陆自己所报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

19、怎么鉴别《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的真伪?

近年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其他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学校也在组织生源,如自学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等,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还有一些本来是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教育学院也以普通高考招生的名义,发出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考生考大学心切,特别是求上名牌高校心切,伪造招生部门和高校招生公文、公章,甚至制作假招生网站,使一部分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针对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中出现上述现象,特提出如下鉴别方法:

(1)仔细查看高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除了有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等字样,有的通知书上还有学校的网址,考生可以根据网址上网对学校进行更全面地了解。

(2)在录取期间,省招办都会把当天的录取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到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再将录取信息传给县(区、市)招生办,考生可直接到当地县(区)查询。或登陆省招办开通的网上查询录取结果的网站,网址:http:// www.gszs.edu.cn。考生登陆网站后根据提示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录取结果。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通过县(区)或省招办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如果显示为"录取",且查询的录取高校和学历层次(本科、高职高专)以及录取专业与通知书一致时,表明该考生经过省招生办办理了正式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若查询结果显示为"未录取"但又收到录取通知书或虽已录取但录取学历层次以及录取专业与通知书不一致时,则表明未经省招办办理正式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凡是未经省招办审签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籍。没有普通高校学籍的考生即使入校学习,毕业时其学历文凭国家也不予承认。所以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如果确认是非普通高校招生时要特别慎重,三思而后行。

20、 学校录取的考生迟迟收不到通知书怎么办?

    已经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解决的办法有:(1)招生学校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录取通知书的打印和邮寄手续,邮局邮寄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应给招生学校和邮局一定的工作时间,如果经过一定的时间后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向招生学校或邮局查询通知书发放情况。(2)招生学校是按照考生当初在报名信息卡上留的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如果当初填写的地址错误或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招生学校寻问或到可能邮寄到的邮局查询。(3)快到报名时间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请及时与招生学校联系补发并邮寄录取通知书或申请能否先报到再拿录取通知书转档案、户口、党团关系等,以确保考生不能因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而耽搁在正常时间内报到。

21、哪些考生需要进行公示?

教育部全面推行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严格管理各种特殊形式的招生,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下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及录取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1)外语非通用语种考生(小语种考生);(2)保送生;(3)艺术特长生;(4)艺术专业考生;(5)高水平运动员;(6)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7)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8)定向生、民族预科生;(9)符合可享受各类特征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特征项目。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最终录取。

对上述各种考生的公示有助于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原则。

22、哪些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录取时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4)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

(5)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6)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3、往届生录取时是否受影响?

  录取时除了军事院校、民航飞行学院运输飞机驾驶专业、国际关系学院不招收往届生外,其他院校对往届生一视同仁,不会受到影响,但往届生如果在上一年按志愿被录取,而又未到学校报到造成学校招生计划浪费的不诚信纪录将提供给录取院校参考,考生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24、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是否都能被录取?

从理论上讲,批次控制参考线上的考生都有自己的录取位置,但有的考生由于志愿填报不当,又不愿调剂,或要求过高,就可能导致一些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失去录取机会;同时,批次控制分数线是按照略高于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来划定的,因此,总会有一定数量的考生落入下一批次录取。

25、如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在录取时,省招办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身体健全的考生一样,按其志愿向有关院校投档。省招办还请医院的医生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录取残疾考生。

26、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有无补录?

根据甘招委《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组织补录或换录。对于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公布招生计划总量10%的省内专科、高职学校,经学校申请,招委会同意,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学校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进行补录。已被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录取时学校坚持原录取最低分数线,已被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高等学校可以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这些考生除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外,上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将按志愿录取后不报到考生的诚信记录记入下一年度的考生电子答案。

27、如何防范和识别招生诈骗行为?

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在招生录取期间,打着能联系“机动计划”、可以沟通关系帮助低分考生进好学校的幌子,骗取钱财。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所以,正确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识破招生诈骗行为十分重要。
    考生和家长应特别注意:一是通过正当的渠道了解招生录取信息。每年省招办对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政策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招生通讯》和媒体及时公开。录取结果是广大考生及家长最为关心的大事,省招生办将会通过招生部门的网络系统逐级传送到各县级招办,请考生及家长紧紧依靠当地招办了解情况,切勿上当受骗。二是不要轻信中介组织及个人拉拢生源牟取利益的行为。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我省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不进驻省招办录取现场,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对录取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三是考生和家长在咨询招生信息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信息来源者的身份,如要求出示工作证、身份证等,以免碰上行骗者。四是考生和家长若发现有行骗行为者,应及时向当地招生办、公安部门和省招生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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