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赛中取胜。
学生从“自我形象大赛”中找到了应该具有的外表美,这种外表美毕竟是以内在美为基础和前提的,展现了作为新世纪人才所具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真正达到了“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的形象工程的教育目标
从时尚说起
天下哪有人不爱美。同样,在追求美的同时也在制造时尚。
歌曲是一种能表达人的心情的东西,用这种方法表达自己的心情,是非常好的。歌曲还可以让人在心情复杂或心里难受时,听几首节奏快的歌,也能使心情慢慢变好。可现在有的学生也盲目地追求流行音乐,那也是不好的。这也会使学生们分心,建议学生还是少听为妙。
第二个是发型,从当年的学生头,到流行男人婆,又转到如今的女人味。每天人们的行为在变、思想在变、发型同样在变,如今女孩飘逸的长发似乎成了男孩们追求的标准。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也许就是女孩发梢上丝丝香味才让千千万万的英雄,宁愿放弃江山,也要和心爱的人共度一生。可现在的学生也慢慢开始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也要去染发、打耳洞……这样是不对的,学生还是朴实点好,要知道小孩就是小孩,永远和大人有区别,所以染发适合大人,而不是学生。
第三是衣着,衣着不单是外表美,也能体现时尚的和人们性格的东西。衣着从古到今也一直在变,从当初的列宁装,到色泽鲜艳的唐装,又变换到今天的穿出自我穿出性格的休闲装。如果说哪种衣着最正统:那要算唐装。如果说哪种衣着最朴实:那就是列宁装。如果说哪种衣着最时尚:那就是又时尚又流行的休闲装了。我也同样是一个向往时尚的女孩,在衣服穿着方面,也想穿流行时尚的衣服,可我还小,有些衣服也不适合我。但我还好,没强迫妈妈买过分时尚的衣服给我。可是,我没有,那别人呢?其他和我一样的学生可能就向妈妈要漂亮的衣服,可这样也要适可而止的。
时尚可以追求,但也要留神——可不要“中毒”太深。
应用与创新
另类语文是对经典的亵渎
孔乙己是因为偷光盘而被打断了腿;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因为开价太高才卖不出去;《背影》中的老父亲是因为懒得走路才从铁轨上爬过去,还被“红袖章”抓住罚了款;《一件小事》中的车夫是因为垂涎过路女子的美色才特意把她绊倒……这类令人哭笑不得的“另类语文”,最近竟受到许多中小学生的追捧,中小学生模仿此类文章改写课本更是已成“时尚”。
经典是一个民族历史上长期形成的价值,是心灵的滋养,是精神的升华,是文化的深厚积淀。而“另类语文”,实际就是对经典的低俗化加工,借用经典的名气,追求商业炒作和市场卖点。当这种“低俗”和教育结合到一起时,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来说,无疑是危险的。“另类语文”让经典课文建立在人间真情基础上的阅读美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笑话式的、嬉皮笑脸的、完全低级趣味的“无厘头”,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作用已经被无情地瓦解。不仅如此,倘若“另类语文”中很不规范的词句成为学生的常用语,还非常不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不利于学生对汉语言知识的掌握。
别让孩子成为时尚的受害者
少儿时装设计师埃莱娜•桑斯说:“以前人们也重视品牌,但这种观念影响不大。现在人们对时装和品牌的兴趣日益增加。追求时尚已不再是和别人穿一样的鞋,而是要穿最为独特和名贵品牌的衣服。”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一些高档品牌的大众化行动,时尚业将衣服的品牌能够界定人的社会地位这一观念灌输给大众,而幼稚的少儿则简单地模仿他们所看到的一切。这使他们早早地就成为时尚的受害者。纳瓦拉大学的心理学家塞•贝尼尼奥说:“目前在少儿中的确存在着强烈的跟随和追求时尚的倾向。整个社会都以年轻模特的身材为美,所有的人都以瘦为美。同样,这些模特身上所穿的时装也被认为是最美的,能标志个人社会地位的东西。”事实上,跟随和追求时尚可能会长期对少儿的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这样的少儿长大后往往对时尚没有正确的认识。他们认识不到时尚只是一种文化的表现,是丰富生活的点缀,是表现自我的方式和一种娱乐的手段。他们只会将时尚作为判断人的社会地位的手段,并可能对时尚产生病态的依赖。
孩子偶尔的小要求并不能说明他对时尚的盲从。但是如果这已经成为孩子的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那么一定要小心,不要让自己的孩子成为“时尚的受害者”。
流行与从众效应
为什么流行的东西能那样吸引人特别是年轻人呢?许多流行的东西,总有着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否则,它们就不可能有市场。但心理学上有一种叫“从众效应”的说法,就是说,一旦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喜欢和正在搞什么活动,有些人也就会跟着去喜欢一样,从众的因素可以超过一个人冷静的理智。譬如在不少学校,有许多同学上课听讲时,老喜欢把笔拿在手里,在几个手指间转来转去,搞得非常的“流畅”。一个班级,从几个人到十几个人到几十个人,没有人指导,没有人提倡,就这样做成了,这应该说是一种从众心理的表现。
从众,如果这“众”是健康的,有益的,那么,这个“从”也就对了。如果不一定健康,或者说不一定推广,而去“从”,那就容易出现偏差。譬如穿名牌服装,用名牌产品,当然并不是坏事,当其价钱不菲,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就有些片面性了。流行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
时尚宠物
一名瑞典青年学者认为,中国人很早就懂得饲养宠物的情趣,并举唐僧去西方旅游时带着的猴子和猪为例。我觉得这很有说服力。这就更进一步证明了我们比西方人开化得早,原先说的四大发明,只不过是证据的一部分罢了。
过去的光辉岁月在史书上沉淀为一块块金子,亮闪闪的,很招眼。我们有理由向唐僧敬礼,他不仅是取经的勇士,更是饲养宠物的先驱。你想想看啊,在那样艰险的西行路上,又要考虑前进方向,又要照顾小宠物们,是多么的伤神!好在唐僧宅心仁厚,慈悲为怀,将猴子和猪呵护得很周到,否则,动物保护协会不将他告上法庭才怪!
有人说,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误读太多了。错!某些西方学者其实是用先进思维审视我们古老的文化,当然常常得出有别于我们传统结论的观点。这是好事。因为我们的思维曾经被禁锢得太久,以至于失去了鲜活,失去了创造,在偏见中意得志满。这些所谓的“误读”,其实有着醍醐灌顶之功效!
所以,在国门开放的今天,应该是西方人研究我们、崇拜我们的时候了。我们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中蕴藏着多少奇异的思想和趣味,没有他们,有时我们自己还挖掘不出来呢!
我每看到街头有靓丽女孩、现代帅哥牵着猫猫、狗狗的,与其说他们是模仿西方国家的民俗,莫如说是继承了唐僧的“遗志”,下一步的取经事业,就靠他们了。
什么是时髦
当第一条泥盆纪总鳍鱼从泥水中挣扎着爬上岸而其他鱼很羡慕时,那就是时髦。
当第一只森林古猿爬下树木试探着走向林边空地时,在其他古猿看来,那就是时髦。
当魏晋时代的人学着那些因服“五后散”皮肤易裂而不得不穿旧衣的达官贵人的样子,个个穿得破破烂烂的,那就是时髦。
当火车没有马车快,冒出的浓烟熏得人灰头土脸而绅士淑女们却乐此不疲时,那就是时髦。
当法王路易十五因花柳病成了秃子不得不戴上假发遮丑而“上流社会”一哄而起跟着戴假发时,那就是时髦。
当拿破仑下令在他那些粗鲁的将领们衣服袖子上缝上扣子免得他们老拿袖口蹭鼻涕而引得人们纷纷效仿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伏天勇敢的小伙子坚持穿名牌牛仔裤、旅游鞋以及长痱子捂脚气时,那就是时髦。
当三九天的小姐坚持穿新潮的裙子而美丽冻人时,那就是时髦。
追求时尚就等于进入圈套
只要你细心留意,你会惊觉现今社会的文化在被时尚统治着,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绝大部分都在靠时尚支撑着虚荣。女人见面不是问身体健康与否,而是问减肥效果怎样,体重轻了多少,或是互相品评妆化得怎样,眉纹得好不好,发烫得如何。男人见面大多的话题是买车了没有,上网了没有,手机是什么牌子的,表面上是关心别人,而实际上是为了炫耀自己。
拿吃来说,本来吃饱吃好即可,时尚却偏偏叫人补钙补锌补铁,补脑补肾,搞得全国上下好像都营养不良似的。
再说穿,今年流行平底鞋,明年就流行高跟鞋,后年又换成了松糕鞋;今年流行皮夹克,明年又换成了羽绒服,后年又换成了保暖内衣。
总之你刚刚赶上了一个时尚,马上又有另一个时尚在前面等着你,就像你刚配上呼机,马上就流行手机,刚配上手机马上时尚就会说:“呼机、手机、商务通一个都不能少”;女士们减完肥时尚又告诉你:“做女人‘挺’好!”你刚剃了光头时尚又流行长发;你刚烫完发时尚就流行了七彩,令忙得不亦乐乎的你都不知自己在干什么。
总之每年都会有新的时尚圈套等待着你的加入,不知道你是否还会忠实地追随,但依我看来所有制造时尚的厂家都不会笑到最后,待消费者一个个看穿时,这些所有时尚的商家都该由“乐”变“愁”了,希望消费者早点找回自我,不要再一味地踏入时尚这个误区。
【优秀作文】
从时尚走到经典
提起时尚,人们往往会把它与眼下正流行的网络歌曲、80年代后作家等一批新兴概念联系起来。而说到经典,人们又多会想起《白毛女》《红楼梦》这些昔日的流行。那么,从时尚到经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们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一种社会时尚,当时贵族绅士,名媛淑女都爱在下午三四点钟品一小杯茶,吃几块甜点,下午茶也就成为英国民众普遍的时尚,从伦敦地铁的咖啡馆到曼彻斯特乡间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踪迹。如今,有着百年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为都市白领的一种时尚。昔日的经典依旧时尚。
好莱坞大片《泰坦尼克》也算得上是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一个例子。拍摄于1995年的《泰坦尼克》是美国电影史上耗资最多的电影。上映后立刻风靡全球,大街上随处可见它的海报,印有男女主人公画像的服饰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整整十年过去了,那张男女主角站在船头像鸟般飞翔的镜头早已成为电影史上的经典。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时尚与经典是不矛盾的,不仅如此,时尚与经典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时尚走到经典,也许要经过数百年,也许只需短短的几十年。但无论长短,时尚都得接受时间的考验,只有那些经历了岁月的变迁依旧能被人们所津津乐道的时尚,才能积淀成经典,绽放闪耀的光芒。
既然这样,我们又应当如何对待现实中的时尚呢?
某个事物成为时尚,就必然有它的优点。比如网络歌曲,因它通俗易懂、琅琅上口而深受大众的喜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数乐评人认为它缺乏深刻的内涵以及制作简陋,必定会成为“过往云烟”。因此,我们对待时尚,既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彻底否定,也不能全盘吸收,而应该有选择地利用。
千年之前,宋朝民间流行的宋词与市井文学,如今成为我国文化的瑰宝,成为文学中的经典;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如今成为芭蕾舞剧的经典……这一个个从时尚走到经典的事物,总是给予我们以美的享受。我们期待着更多的时尚走向经典。(点题,有力收束全文)
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入耳丝竹声
五月的天空已有些燥热,我骑着车穿行于来往的人流。
一天的课让我露出了明显的疲态,虽然很想快些到家扔下书包养养精神,然而我还是慢慢地骑着,不想耗费我剩下的一点点力气。
我习惯于观察经过的店铺和广告牌以及快来闪过的陌生脸庞。大概是周五的关系吧,街道比平常热闹些。然而多的或许只是人,这条我每日必经的路还是保持着它的原样。
早已开始营业的那家2046咖啡馆,贴出了打折的广告,从里面飘出的是时下最流行的网络歌曲,我扬起嘴角,这与王家卫在电影《2046》中所要表达的经典主题相去甚远了吧。然而咖啡馆里播放的是何种音乐似乎没那么重要,进出的年轻女子脸上漾着的笑容足以说明什么样的音乐合她们的口味,未必是如我所想的缓慢经典。
一路上鲜艳的颜色,让我仿佛提前进入了盛夏。每日埋首于政史的我早就在别人谈论着今夏流行的颜色时感到一阵茫然,然而现在我不禁有些许的自嘲,来来往往的人,那些吸引人目光的年轻人,他们所著的色彩代表的不是今夏的流行和时尚吗?
我在红绿灯前停下,微闭了眼睛,周围变幻得太快的一切让我觉得更累。我想是我全速向着家进发的时候了。
左转,再过20米,就是我家。就在我快到车库的时候,忽然一阵悠扬的二胡声飘进我毫无防备的耳朵。我几乎愣在原地,这久违的音韵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情绪,仿佛一位失散已久的老朋友忽然出现在眼前,我抬头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位白衣老人正闭着眼睛全情地演奏。而我停下车,同样闭着眼睛倾听,我不知眼里温暖的是否是泪水,我只是感动那位老人优雅的二胡和纯净的白衣。
我开心地笑着,经历了让我疲惫的所谓流行与时尚,它们不过都是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记。然而当我遇到那抹白色,那把二胡,我才知,什么是我心中永远的经典,什么才能唤起我深深的感动。
时尚与经典并并无严格界限与定义,久久存于你心中不黯淡的颜色不消失的乐曲就是属于你的经典。
昨日重现
在寂寞的时候,听一听理查德弹奏的《秋日的私语》。金色的落叶在空中飞舞,脚下一条铺满金色的小径延伸向远方。那时的我会突然恍悟;寂寞并不是一种痛苦,寂寞是一间与世隔绝的小屋。在屋中,你不必被匆忙的脚步淹没而听见自己真真切切的心跳。
在这个时尚无处不在的世界,我仍然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落伍”。好像一只在绿树丛下慢慢爬行的蜗牛,无视于周围每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视于一波又一波的时尚之流,慢慢地走,慢慢地看,身后只有一条若隐若现但绝对属于自己的生命轨迹。
是的,在繁忙与时尚中,有许多人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式,似乎一场大雨淋湿了原来的轨迹,这场大雨叫时尚。
最喜欢《昨日重现》,像一杯清透的啤酒,在倾泄中,泡沫升腾而后破裂,结束自己短暂又美丽的一生。就像唱这首歌的那个女子,才华横溢,却过早离逝,她留给我们一首无限绵长的歌和一个隽永的名字卡朋特。
在商店中,听到震耳欲聋的流行歌曲常常有种想逃的感觉。那天,在街角的一家小店,听到了久违的《昨日重现》,放慢脚步。忽然发现,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停下车子,也在静静地听。一刹那间,心中充满感动。
经典就是如此,经典就是在岁月流逝,世事变迁中始终给人以感动和激情的珍宝。在与时尚的磨合中,经典依然是经典,而时尚则分裂成两部分,一部分最终不能掩饰其华丽外表下空虚的内心而被淘汰,一部分也许经过时间的验证和空间的传播,也有一天会成为经典,就像曾经的经典。
有同学问我最爱哪部电影,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桥》。那同学接着问我:哪国的?好看吗?我只好苦涩地笑笑,该如何回答呢?那是前南斯拉夫的一部经典战争老片。而这样经典的片子已经湮没在浮躁喧闹的武侠、言情片的时尚中,这是一种时间对经典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也许时间可以说明一切,经典在“伪时尚”面前常常无言以对,但真正的时尚却总是向经典看齐,以经典为目标。经典无需多言,因为有无数只小小的“蜗牛”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和仰望,努力爬出一条自己的生活轨迹。昨日总会重现,经典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