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考生被录取后能否退档或改录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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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08-8-23 16:52:48 |
问:考生被录取后能否退档或改录其他学校?这方面有何政策规定? 答:根据湖南省招生政策规定:考生的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新生,一律不准改录。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两不改”的铁规定,近几年在维护招生公平性和严肃性上起到重要作用,确保了正常的招生秩序。 按照“两不改”规定,在操作程序上无法将已录取考生“退档”或“改录”。考生一旦被自己所填报(包括服从志愿)的学校正式录取,就无法办理退档手续,因未报到被学校办理删除手续的考生,其档案也不能恢复到“自由可投”状态,所以也不能参加高职专科的补录,也就是说考生被正式录取的机会只有一次。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要慎重。考生填报了学校的志愿,就相当于和学校签订了合约,具有法律效力。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和信息,切不可因一时疏忽或受到误导作出不当选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填报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和补录志愿)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的中学或当地招办签字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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