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进行专科(高职)补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层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可以组织补录。
我省专科(高职)院校的补录时间为:9月22日至26日。补录原则是:在上线且自由可投的考生中组织生源,补录不降分即执行目前各校的投档分数线。